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說,未能從網上影片確定鯨魚死因,要待海洋公園方面的專家報告,但認為連日的觀鯨活動可能間接帶來很多騷擾,加速其死亡。他亦表示對政府不設立禁船區感到失望,希望日後再有同類事件,政府可以及早採取行動,保護鯨魚。
鄭家泰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鯨魚身上有數處傷口,其中一處「深度、闊度都幾大」,認為鯨魚死亡有幾個可能,包括曾經被硬物撞擊;也有可能是鯨魚本身身體有毛病,或者牠在香港海域一段時間未能找到食物,但是之前仍然見到牠活動方面沒甚問題,「不排除有一些很急劇的原因,令牠短時間內死亡」。
鄭家泰稱,早前見到相片顯示多艘船靠近賞鯨,情況很不理想,認為船隻的噪音會干擾鯨魚,或影響牠覓食及導航的能力,「間接令鯨魚離開不到香港水域」。但他補充,現時不能將責任全部歸於賞鯨及船家身上,「因為未確定到死因,但觀鯨活動可能間接帶來很多騷擾」,加速其死亡。
他希望市民及政府藉此上寶貴一課,下次再有同類事件,可以更快採取行動。
鄭提到,發現鯨魚逾兩周,首周很多人一窩蜂湧到西貢賞鯨,可能令鯨魚受到很大壓力。到海洋公園發稿稱鯨魚受傷後,方有聲音認為應該不可再出海賞鯨。「如果政府一早,第一日見到鯨魚就擋住(遊人)」,勸諭船隻不要再其附近出沒,減低其受到的干擾,或能令鯨魚離開香港水域,避免悲劇發生。
政府拒設禁船區 鄭:不明白
對於漁護署27日表明不會設立禁船區,鄭家泰表示當時已經對決定失望,「多次記錄這條鯨魚出沒的範圍,都是在滘西洲、橋咀一帶水域」,他又指,參照外國例子認為劃定禁船區可行,但不明白當局在沒有甚麼討論下,作出如此決定。
另外,他觀察到政府在鯨魚受傷後,當局方開始較「落力」去勸喻大眾不要前往圍觀,「但如果它一開頭就『肉緊』點去做這件事,就可能有效點」,他又認為,政府即使不能設立禁船區,若能派員去呼籲船隻不要接近,情況已經會好很多。
至於設立禁船區外,外地有何方法幫助進入淺水區的鯨魚,鄭坦言沒有甚麼方法,通常都是設立禁區、限速區、封鎖鯨魚可能出沒的航道,使鯨魚能夠受到保護。
倡觀鯨守則加上法律效力
究竟如何賞鯨之餘,不會傷害到鯨魚?鄭家泰稱坐船出海「點都係一個騷擾」,但如果能夠遵守漁護署的觀鯨守則,理論上能夠大大降低鯨魚受傷的機會。不過該守則雖然嚴格,但無法律效力,違者不會被檢控或罰款,「一套無法律效力的規則下,而大家都很不自律的情況下,現在出得去看的,都會傷害到牠(鯨魚)」。他並說,香港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具有法律效力,但執法困難,要證明相關人士蓄意傷害才能檢控,過往很少人因此被檢控。
鄭家泰主張政府可以考慮立法,將觀鯨守則加上法律效力,加強阻嚇性,並一併保護中華白海豚、江豚等,減少觀豚船對他們的騷擾。
布氏鯨少到香港近岸活動
至於為何鯨魚當初會進入香港,鄭家泰分析可能是由於其跟隨獵物到達,亦有可能其身體本身有毛病,影響鯨魚導航功能,令牠迷路。
今次在西貢海域出沒的布氏鯨體長約7米。鄭家泰說,布氏鯨體長可達15米,「不是非常群居的動物」,如果屬於另一亞種「小布氏鯨」(鯷鯨),體型則會較小。兩者分布於熱帶及亞熱帶,南海沿岸亦曾經有布氏鯨出沒,在香港對開比較水深的區域就有機會見到,但是牠們很少到香港近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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