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無業男子涉嫌於2021年將東京奧運金牌得主張家朗的得獎片段配上反修例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網上平台,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及一項「侮辱區旗」的交替控罪。男子不認罪,案件周四(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的專家證人警署警長徐志聲1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徐由2006年起有多達數十次工作疏忽及缺勤紀錄,形容其工作表現「接近難以置信」。案件押後至7月5日裁決。

案件原定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惟辯方今日開庭時表示,早前收到律政司來信,獲悉本案「研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證人警署警長徐志聲過去曾數十次違紀,包括沒有配槍出勤、數十次記錄冊出錯及缺職等,並須接受紀律聆訊,控辯雙方同意就此重召證人,辯方希望法庭重新考慮是否接納其專家資格。

辯方指出,隸屬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的徐志聲在2006年6月及8月,兩度在出勤時沒有配槍,之後在2006年5月2日至11月23日,於警員記事冊上留有空白行或在記事冊記錄上遺漏時間、日期和地點等共45次,徐承認自己當時疏忽大意,以及「工作有態度上問題」,已經因此接受紀律聆訊、申斥、警告和扣薪。

辯方認為疏忽不能解釋數十次的偏差行為。徐稱明白17年前工作態度有過錯,對違紀行為深深後悔。辯方又認為他在本案中希望以專家身分獲上級認同,在調查時選擇性取樣。徐否認,又表示在本案有盡力作清晰紀錄。

控方認為徐的疏忽不涉誠信,又指徐在網上搜查資料後提供專家意見,亦有列出原材料,不應因而影響專家資格。

裁判官屈麗雯最終裁定維持徐志聲的專家資格,案件押後至7月5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ESCC1366/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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