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指引》)將於下周一(15日)實施,訂定按暑熱指數分黃、紅、黑3級的「工作暑熱警告」,並建議在不同警告級別下,不同勞動量僱員每小時的建議休息時間。工業傷亡權益會稱在大方向上歡迎相關措施,但指《指引》在監管和檢控方面都有困難,難以監管僱主是否真的予員工休息,並認為《指引》非強制性,即使有檢控,難度亦大增。
工權會表示,雖然政府表明中暑是工傷,能獲賠償,但是過往多年的數字只維持在每年20多宗,認為可能有大眾不知道工作期間中暑可以向勞工處呈報,或有僱主逃避責任,亦可能有僱員為避免麻煩而寧願不報。此外,過往統計中並無任何死亡個案,工權會認為此反映要證實員工的意外死亡和中暑之間的關係十分困難,不少在工作期間猝死的個案,成因最終都歸類為「個人疾病」,導致死者家屬無法得到工傷補償。
地盤工人遺孀:追討機會渺茫
去年一名地盤工人在地牢工作期間猝死,其遺孀楊太稱,驗屍報告指丈夫死因是「心肌梗塞」,但她憶述丈夫離世前幾天,有提及過工作的地方辛苦。楊太後來在拜祭時去過現場,發現該處雖有風機,但沒有對流風及侷促,不過調查報告中沒有調查與溫度及工作環境有關。她指當局認為其夫死因不涉刑事成份,「心肌梗塞」是死者本身有病,「當無事」就不去追查。楊太並質疑造成「心肌梗塞」原因很多,包括高溫,但當局並無跟進,「查都無得查」。
楊太說正嘗試使用法律途徑追討,但認為機會渺茫。
工權會指,上述個案顯示,猝死個案易被歸類為個人疾病,官方不循溫度和工作環境方向調查,缺乏意外發生的細節,包括工作環境、工作時間、工作人數等,加上僱主不願提供資料,使家屬變得缺乏理據,最終無法得到賠償。
幹事余嘉浩認為,官方不調查溫度和工作環境方向,忽略工時等細節,加上僱主不願提供資料,往往會令家屬變得「缺乏理據」,最終無法得到賠償。他建議, 政府可訂立一些判斷工人是否因熱疾病致死的標準,以減少法庭爭拗,並由勞工處配合作出調查,令僱主有更大動力去做好預防中暑措施,避免意外發生後的大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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