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21日)續審。代表被告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繼續盤問被告之一、作為控方證人趙家賢,一度質疑趙家賢的作供與認罪答辯有出入。法官要求趙避席,問辯方是否想了解趙認罪原因,又指未必能探討趙認罪的原因,並說留意到趙將責任推卸予其職員,只承認自己監管職員上有疏忽。

Beel今日在庭上問趙家賢是否同意戴耀廷提倡的「憲制武器」,趙稱不同意。Beel質疑,這與趙家賢的認罪答辯有出入。法官陳仲衡要求趙家賢避席,問辯方是否想了解趙認罪原因,Beel同意,並解釋根據控方案情,是指控被告透過立會過半解散立法會和令特首下台,若趙認罪便代表承認案情。

陳官問為何不留待陳詞,又指趙可因為不同原因認罪,但因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未必能問到。陳官續說,Beel是希望指出趙的證供與他認罪不符,以此質疑趙的可信性,但與其認罪不相關。他又指自己有留意到,趙將罪責推卸予其職員,只同意自己監管職員有疏忽。

辯方質疑趙家賢貶低何桂藍

其後趙家賢返回法庭,辯方質疑趙淡化自己在本案的角色,同時誇大其他人的參與,甚至描述何桂藍為一名偏頗的記者,貶低其聲譽,趙不同意。

Beel續問趙是否為獲較輕的刑期,趙不同意。法官李運騰問趙是否知道認罪和任控方證人可獲刑期扣減,同時笑言所有人都知道,趙回應說自己「有責任去協助作證」,其後又說自己知道有認罪減刑。李官追問是否知道向控方作供有減刑,陳官補充指是有可能減刑。趙同意,「因為冇guarantee(保證)」。期間有列席被告發笑。

趙在供詞稱繼續初選工作是「身不由己」

另外,Beel今早展示趙於今年1月為警方錄取的書面供詞,提到在2020年3月尾至4月初,趙和戴耀廷、區諾軒籌辦初選的初期,只想協助民主派取得立法會話語權,並推動民主動力工作,故答應由民動協辦初選。其後他聽到戴耀廷提及進入立法會要否決財政預算,以及戴宣傳「攬炒十步曲」。趙稱自己無詳細了解十步曲,但有印象戴說可透過兩次否決財案,迫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和辭職,形容這是「憲制武器」。

趙在供詞中續指,當時初選已成為焦點,雖然自己留意到戴所稱的取得立法會控制權否決預算案可能犯法,但自己「身不由己」,又指自己作為主辦單位之一,若未完成初選就退出,不符合當時支持民主陣營的市民期望,而且對他的聲譽和民主動力發展可能有反效果,故即使知道戴最終計劃是要令特首辭職,仍繼續初選工作。

Beel問有關口供是否為事實,趙則稱是整個事實的一個綜合版。Beel又問供詞沒有提及民動在2020年5月被邀請承辦初選,趙解釋,因警方當時需要的整個案情大方向的資料,並透露他與鍾錦麟當時已認罪,又指警方當時不認為民主動力何時承辦初選是「重點」。

案件編號:HCCC6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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