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已經撤銷口罩令或戴口罩的建議,但是聲稱「復常」的香港,卻在鄰近的澳門昨日(27日)撤銷室外口罩令之際,仍然未有動靜。在去年底開始,政府官員、專家均放風以解除「口罩令」為目標,但一再延長「口罩令」,終淪為現世上罕有、仍然強制大眾戴口罩的地方。特首李家超今日(28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宣佈明日(3月1日)起取消實行兩年多的「口罩令」;但同時亦意味,社會或會重返「禁蒙面法」下戴口罩爭議的局面中。

相比英國在2022年1月27日已經取消絕大部份防疫限制,包括強制戴口罩和疫苗通行證等規定,「與病毒共存」後,香港事隔一年多,方見到全面取消防疫限制的曙光。

李家超對外謊稱香港現無任何防疫限制

不過,本月初特首李家超率團出訪中東宣傳香港時,最少三度向當地人及官員聲稱,本港現並無任何防疫限制。一次是2月5日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舉行記者會時,向當地傳媒介紹「你好香港」(Hello Hong Kong)活動時,稱是「標誌香港現在又與世界無縫連接——你來香港沒有隔離,沒有檢疫,沒有限制(Signifies that Hong Kong is now seamlessly connected to the world again - there is no isolation, no quarantine, and no restriction for you to come to Hong Kong)」。

之後李家超在6日於當地出席LEAP科技展,致辭時揚言香港經過3年疫情後,同大陸已經恢復通關,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旅客「你不用考慮限制,並沒有的(And you need not wonder about restriction either, there are none)」,香港對遊客和企業敞開大門。

到2月7日,李轉往阿聯酋,在阿布扎比——香港商業論壇暨聯誼午宴上致辭時,再講到香港「沒有檢疫,沒有隔離,沒有任何限制(No quarantine, no isolation, no restriction whatsoever)」,指香港在3年疫情後「正走在一條清晰的復甦道路上」。

不過香港仍然處於「口罩令」之中,各部門仍然就「口罩令」執法,單是李外訪向外界聲稱香港並無任何限制之際,單是2月1至8日間,警方已經據「口罩令」發出2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當局在22日刊憲,宣布與「口罩令」同步,延長《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中,關於表列處所開放及餐飲業務防疫的指示。

2020年7月生效 發出吿票逾兩萬張

政府在2020年7月13日宣布,15日起實施《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規定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士必須佩戴口罩。同月22日,政府宣布修訂上述法例為《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法例第599I章),擴闊須佩戴口罩的地方的範圍至公眾地方,在2020年7月23日生效。「口罩令」多番延期,最近一次是在22日宣布延長在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的規定14日,由2月23日至3月8日。

根據「口罩令」,在非餐桌飲食時沒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另外如果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警方稱,「口罩令」生效起到2月22日,共發出逾2.1萬張告票及作出41次檢控。不過此數字未有計及其他授權公職人員的執法數字,包括衞生署、食環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等。

「口罩令」亦成為與「限聚令」一樣,打壓集會自由的工具。2021年7月1日,香港自九七主權移交後首次沒有七一遊行,警方除了在多區拘捕涉嫌分發煽動刊物、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阻礙警務人員執行任務等至少19人,當日亦有至少19人涉違反「限聚令」及「口罩令」被票控。

即使「限聚令」撤銷,警方仍然用「口罩令」針對社運人士。今年2月7日,民主派初選案開審當日,社民連3名成員到法院外請願,要求釋放政治犯,遭警方拒絕在正門位置請願後,被警員包圍在法庭對出花槽位置。期間周嘉發因為拉低口罩數秒對記者發言,警方說他「沒有戴口罩」違反口罩令,將他帶上警車。周其後獲釋,遭票控違反口罩令。

與「禁蒙面法」同步實行

但是港府早在2019年10月4日反送中運動期間,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打壓抗爭活動。規例10月5日生效,至今仍然有效,遭質疑法例自相矛盾。

保安局聲稱,有現存的醫學或健康狀況而配戴口罩,是「禁蒙面法」的合理辯解;但是在「禁蒙面法」實行後,已經有法律界人士指,即使有醫生紙證明要戴口罩,亦非全然不會被控告,例如戴上的口罩類型、戴口罩外出的必要性等。

2019年10月,網上流傳有醫生可能簽發無顯示日期的病假證明書,使市民可以在抗爭期間戴口罩,政府更特地發稿,指醫生如以專業身份發出載有失實或誤導聲明,或其他不當的證明書或類似文件,將會面對紀律處分,並澄清「禁蒙面法」旨在處理有關公眾集會及遊行,或在公眾地方戴上蒙面物品以免遭到識別的情況,又指佩戴口罩仍然是有效預防疾病感染或傳播的途徑。

但是疫情在2019年底在大陸開始爆發,並在2020年有蔓延到港趨勢時,當大陸武漢政府規定,在市內所有公共場所要戴口罩之際;衛生署署長陳漢儀到2020年1月23日仍然稱,市民如果無病徵,在一般社交場合毋須佩戴口罩,輿論質疑是政治考慮蓋過專業,並認為政府是擔心影響其《禁蒙面法》違憲裁決的上訴。

「口罩令」一旦撤銷,意味疫前的戴口罩爭議或會再出現。

林鄭月娥:官員無特別需要不准戴口罩 「戴咗都要除返」

3年戴口罩的日子中,另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20年2月4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承認在全球,包括大陸採購口罩不成功,需要謹慎使用口罩。她當時稱已向政府部門發出指引,除了生病、負責前線服務及到人群密集地方的員工,才應使用口罩,「我們每一位要出席見大家或平日的官員,如果不符合那幾個要求就不准戴,我是叫他們不准戴,戴咗都要除返(戴了都要脫下來)」。

特首辦發言人同日解畫,指有關內部指引不適用於公務員自備的口罩,政府亦沒有要求公務員不可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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