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發表所謂「侮辱英烈」文章遭調查的雲南省教育廳原廳長羅崇敏,有了最新消息。據通報,羅崇敏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但通報避談羅違反中共《英烈法》,並稱其無悔過之心。
2月15日,中共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取消副處級退休幹部羅崇敏的退休待遇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稱,羅崇敏喪失政治立場,被開除黨籍後毫無悔過之心,公開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並非法索取、收受巨額財物,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涉嫌受賄犯罪等。
羅崇敏出生於1952年2月,雲南江川人,曾任玉溪市委副書記、雲南民族學院黨委書記、紅河州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省政府參事等職。2016年1月,羅崇敏退休。次年11月,當局以「嚴重違紀」為由將其開除黨籍,按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
2022年6月3日(端午節),羅崇敏發表了署名文章《端午:一個鼓勵自殺的日子》,文章稱,中國青少年自殺人數「呈上升趨勢」,認為中共「樹立劉胡蘭、劉文學和王二小等英雄,在傳統文化教育中樹立了一批忠君愛國的自殺者榜樣。這就誤導青少年以自殺來表達自己的抗爭和勇氣。」
羅崇敏因上述言論遭舉報,被指涉嫌侮辱中共英烈,涉嫌違反中共頒布的《英烈保護法》。隨後雲南省教育廳官網發布消息稱,已會同相關部門成立工作組調查。
2022年7月,雲南省教育廳通報稱,羅崇敏涉嫌違法犯罪,已按有關規定將其違法犯罪線索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辦理。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於本月15日發布的消息,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昆明市監委對羅崇敏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羅崇敏去年遭調查的起因是被舉報發表所謂「侮辱英烈」文章。但通報未提羅崇敏違反《英烈保護法》,也未具體說明羅發表的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是甚麼。
過去幾年,中共樹立的所謂「英雄人物」紛紛出事,狼牙山五壯士、賴寧、雷鋒、邱少雲、黃繼光等等都被質疑造假。在這種背景下,中共的《英烈保護法》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於2021年3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新增17條罪名,包括「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
旅居澳洲的學者李元華曾對大紀元表示,中共編造的自己的「烈士」,還要用法律去保護,「中共不許人去觸碰,說明它本身做賊心虛,因為自己知道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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