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休警前年11月,因泊車問題而與一名貨車司機互毆,司機最後送院不治。退休警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接受控方盤問,否認自己無法控制情緒,表現挑釁使情況惡化。
被告鄺德榮(57歲)及其妻李桂芳(58歲)原被控誤殺罪,控方及後撤銷李的控罪,又改控鄺德榮「襲擊」罪。雙方承認事實指,當晚6時45分,被告及其妻於上址停泊私家車6分鐘後折返,發現死者的輕型貨車泊在被告車輛前面,雙方隨即發生衝突。死者送院時已沒有心跳,同日7時46分宣告不治。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李沛威教授的專家意見認為,死者是死於心臟病發。法醫莫嘉健作供稱,死者是死於急性心臟病。另外他全身多處有瘀傷,其肋骨骨折可能是急救時造成。
控方大律師黃潤華今盤問鄺德榮。鄺昨供稱,死者曾說「要打死你」,但他今日承認事發當晚被警方查問時, 並無提及死者曾講此句,被質疑虛構。鄺解釋稱當日被死者打到「有點頭暈」,故無提到細節。
另外控方盤問鄺,指出死者生前無阻擋鄺的車輛,他可駛走,鄺同意說法。鄺並同意死者生前無拍打其車身或強制他開車門,只是口頭叫鄺下車,亦同意死者生前有稍微向前走,讓鄺的車駛離泊位。
控方播放案發片段,指死者並無用心口衝向鄺,亦無用胸口撞向鄺的胸口,鄺不同意。控方又指,死者曾揮右手示意不想再爭執,決定自己行開,希望事情降溫,但鄺不肯放手,鄺亦不同意。
當死者返回司機位,打開車門時車門碰到鄺妻,鄺不同意控方指死者並非蓄意,而是認為其妻有實際危險,有不同意自己「藉機」向死者「批㬹」。
控方稱鄺由始至終充滿挑釁性地,未能控制自己的脾氣令情況轉差,鄺同樣不同意。至於鄺曾經說「打我啦,打我啦」,鄺解釋是因為死者生前一直說要打他。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將案件押後至3月1日作結案陳詞,被告獲批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TMCC228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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