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事件持續發酵,令中共深陷信任危機。由於官方將輿論導向青少年抑鬱症等問題,大陸部份學校開始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等。有教師認為,這將對學生心理造成傷害。網民嘲諷,出事了學校不負責。
江西15歲學生胡鑫宇在離奇失蹤一百多天後,官方通報稱在胡鑫宇就讀的學校附近的樹林中發現上吊的遺體。此言論立即引發輿論的強烈質疑。
接著,官媒又報道,在一座廢棄糧倉的圍牆邊上發現的胡鑫宇遺體已經腐壞。再次引爆輿論,廣大網民及專業人士紛紛指出多個疑點。
此後警方定性胡鑫宇係自殺,並稱其曾試圖跳樓,其生前的錄音也體現了自殺意願。官方將輿論導向所謂正視青少年壓力大、抑鬱症問題。
近日,有網民貼出一張「不自殺承諾書(校內)」稱,有學校害怕不幸的事情發生在本校給學校添麻煩,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
2月5日,在大陸微博等社交媒體上,有網民上傳上海市浦東新區某學校要求學生簽署的「不自殺承諾書」,其中寫道,「我現在處於危機狀態,已於某月某日到學校心理中心向心理老師尋求幫助」。還稱,「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同意不會做出任何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在遇到無法解決問題時及時聯繫浦東新區心理諮詢熱線」。
自由亞洲電台2月6日報道,鄭州前教師賈靈敏對此表示,學校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是推卸校方責任的行為,也對學生造成心理創傷。她說:「本來這些孩子們在學校上課的時候,自殺一詞對他們來說不經常接觸或比較陌生。如果你要學生簽署承諾書,等於讓孩子每天生活在自殺的恐懼中。」
網絡流傳的另一份「不自殺承諾書」寫道,「我自願簽署不自殺承諾書。在簽字之前,我已明白此不自殺承諾的目的和作用,清楚地理解承諾的每一條內容。如果發現自己情緒低落,很難控制自殺念頭、衝動或行為,緊急情況時,我會打電話給家人、朋友或師長,以尋求幫助,渡過難關。」
對此,曾經是班主任的賈靈敏說,孩子的心智不成熟,自殺承諾會讓學生誤以為老師如此重視學生自殺,是否是學校經常發生自殺事件。「是不是學校或周邊的同學隨時都可能自殺,讓孩子產生社交恐懼症,別的學生有錯也不敢提出批評,這更容易造成學生社交不自信以及心理恐懼。」
賈靈敏表示,當發現學生出現心理問題,校方應該做的是耐心疏導學生,而不是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以推卸責任。
對於學校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有網民嘲諷:「靠自己走不出來,靠校方直接走了。」
上周官方給胡鑫宇死亡案定性為自殺,警方聲稱,經心理專家訪談、分析,結合胡鑫宇失蹤前的行為、心理刻畫結果認為,他去年9月到致遠中學就讀後,因學習成績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際關係、青春期衝動帶來的壓力,造成了他在失蹤前心理狀態失衡,有明確的厭世表現和輕生傾向。
在胡鑫宇案官方通報公布後,北京市社會心理工作聯合會發布一封信《胡鑫宇,請給心理指導師五分鐘》。
網民對此不買帳,抨擊道 :「我看完都想輕生了,謝謝你。」「不像心理諮詢師寫的,像是團委書記寫的。」「我只看到了親情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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