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5歲持雙程證大陸男子,上周五被發現攜帶一把長刀進入法院,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周一(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該名男子在庭上多次拒絕聽從裁判官指示站立應訊,最終裁判官王證瑜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至3月6日再訊。

被告徐瑞斌(55歲)報稱網球教練,被控於2023年1月6日在金鐘高等法院地下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連手柄長33厘米的刀。被告在去年11月曾經入稟高等法院,表示因無法出示「藍碼」安心出行而被拒參加一項網球賽,向香港鄉村俱樂部及相關人員索償約23億港元。

高等法院上周五處理該案,被告同日攜帶一把長刀進入法院,在通過安檢時被發現,警員到場後將被告拘捕。

被告周一被帶進被告欄後多次拒絕站立應訊,只願坐在欄內的座位上,並反指裁判官王證瑜正在坐著,所以自己也要坐下,並不斷打斷裁判官說話。裁判官一度警告被告在沒有合理理由下坐著應訊是不尊重法庭,任何申請亦會被視為沒有誠意。最終法庭在被告拒絕站立的情況下處理案件程序,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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