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除黎智英外,另外6人今(22日)早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庭應控方要求,押後處理6名被告的判刑。
6名被告分別是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前主筆楊清奇。6人至今還柙超過一年。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庭上表示,本案部分被告會在黎智英違國安法案中作供,希望在相關案件審結後才處理6名被告的判刑,獲法庭批准。據悉本案有至少3名被告將轉做控方證人作供,包括張劍虹和陳沛敏。
控方案情提及,被告在《蘋果日報》的角色,指6名被告在《蘋果日報》擔當要職,部份被告是「飯盒會」成員,案發期間黎智英會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和給予指示。
而陳沛敏、羅偉光及林文宗和各部組負責人逢周二會開「策劃會」,討論未來一周的新聞,以及《蘋果日報》出版的內容。而每日舉行的「編前會議」將決定《蘋果日報》的頭版內容,陳沛敏、羅偉光及林文宗都有份參與會議;在報紙印刷後會舉行「鋤報會」,檢討報章內容。控方另提到,前社論主筆楊清奇應黎智英要求,安排資深新聞工作者區家麟撰寫評論。
反送中期間發表文章鼓勵繼續抗爭
控方又指,港府在2019年3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蘋果日報》發表多篇「煽動性」文章,鼓勵公眾參與示威。而在6月9日之後,香港爆發大規模抗爭運動。控方稱《蘋果日報》在這個期間又發布30多篇「煽動性」刊物,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鼓勵繼續抗爭、提倡「攬炒」等。
在2020年1月疫情爆發,社會運動暫時平息,控方指《蘋果日報》又發布多篇「煽動性」刊物,意圖藉疫情「煽動」針對中共及港府等。
控方在附表列出153篇涉案文章,包括黎智英親自撰寫的專欄、4篇區家麟的評論、3篇已故作家李怡的評論、戴耀廷撰寫的《初選就是抗爭》,其他作者包括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袁弓夷及鄺頌晴等人。其中袁弓夷被指涉嫌違反國安法,遭警方國安處通緝。
文章籲繼續做新聞 控方聲稱是希望延續「非法活動」
控方指,《蘋果日報》多名高層在去年6月被捕,《蘋果日報》曾刊出多篇報道,包括陳沛敏和羅偉光在被捕前做的專訪,內容是呼籲員工繼續做新聞,以及題為「國安警搜查《蘋果》拘五人 撿44硬碟新聞材料 張劍虹:大家要頂住」,以及引述黎智英「Don’t be afraid(不要害怕)」的報道,控方聲稱有關報道是「合理化和希望延續《蘋果日報》的非法活動」。
文章提黎智英還柙有高血壓牙痛 控方:引起公眾的同情
涉案文章更包括黎智英去年2月上庭申保釋的文章,當中提及黎智英還柙期間有高血壓和牙痛問題,以及被拒保釋時,黎智英對旁聽家人道別及表情等,控方聲稱有關報道旨在「引起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
控方指黎智英Twitter經常與「外部勢力互動」
控方提到,《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後,《蘋果日報》就指《港區國安法》邪惡及破壞一國兩制,呼籲公眾持續反抗,又發題為「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 為自由抗爭」的文章。
而黎智英指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5月推出英文版,發布名為《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的報道,他更表示《蘋果日報》英文版,是為了吸引海外訂閱者,尤其是美國訂閱者,認為海外訂閱者越多,中共越難清算和鎮壓香港。
控方又指黎智英開設Twitter帳戶「@jimmyLaiApple」,經常轉載《蘋果日報》英文版的內容,並以「標籤(Tag)」的方式與「外部勢力互動」,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台灣的政界人物、代表等。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控罪指,6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
案件編號:HCCC5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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