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表示希望為業界和新聞自由盡「少少力」,而就車牌查冊定罪上訴的前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周一(7日)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官同時建議立法擴大新聞工作者查冊車輛的權利,但特首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稱新聞自由已經「在香港人的口袋裏」。當局更不斷收緊其它事項的查冊,有學者認為,是破壞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根基。

蔡玉玲在製作《鏗鏘集》關於2019年元朗「7.21事件」的專題報道「7.21誰主真相」時,為車牌查冊,在填寫查冊表時,在3個選項中,即「法律程序」、「買賣車輛」及「其它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中,選擇後者,遭裁定2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共罰款6,000元。

特首李家超周二(8日)被記者問到蔡玉玲的上訴被駁回,有無計劃修例,以保障新聞自由和傳媒偵查報道。李無正面回應,只重複新聞自由已經「在香港人的口袋裏」(in the pocket of the people of Hong Kong),聲稱有《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在香港得到充分保護,正如該記者每日展開的工作一樣。

不過法官在駁回上訴時,同時在判詞建議,若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擴大新聞工作者或其他人士查冊車輛的權利,唯有透過公開討論,立法解決。

鍾劍華:法庭的判決顯示失去公義原則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在網台節目《珍言真語》批評說,政府運用這些法例,就是要打壓言論和資訊自由。他認為「公義原則、知情權高於一切」,但是法庭的判決顯示失去公義原則;不過敗訴對大局無什麼影響,「事實上已經沒有會做查冊工作的傳媒」,他們要不不會做,要不不敢做,「如果還有國安法,如果這個政府施政原則不變,如果法庭還是不理公義原則的話,這個官司能夠產生的影響不會很大。」

2019年7月21日晚,元朗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蔡玉玲與當時的《鏗鏘集》團隊追查事件,發現有車輛涉嫌運送武器,並透過查冊得知車主身份。報道在2020年播出,同年11月蔡玉玲被捕。記協在事件發生後,已經要求在查冊加入「傳媒報道」的選項,但至今不得要領。

反送中運動後收緊查冊

傳媒往往使用查冊作為新聞報道的佐證,除了車輛登記,土地買賣、結婚資料、公司註冊等資料都可以透過查冊得知;但是在反送中運動開始後,當局不斷收緊查冊制度。2021年1月5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稱,過去一年多有很多經過查冊找到的資料在社交媒體上發放,導致被查冊人受到傷害,提出「在能夠尊重查冊的功能的同時,我們有甚麼可以處理到被查冊人可能受傷害的考慮,就是各個部門現時在其行政上考慮的工作。」

以車牌查冊制度為例,運輸署於2019年10月收緊,取消「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表格」中的「其它」選項,只提供「進行法律程序」、「買賣車輛」及「其它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3個選項。

申訴專員公署:運輸署回覆模凌兩可

蔡玉玲被捕後,運輸署一度表示收到表格以外形式申請索取資料,會按《公開資料守則》處理;但《立場新聞》及《眾新聞》以車牌查冊的經歷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出當局一直無澄清傳媒查冊時的程序,及應該如何填表。

《立場新聞》當時向運輸署查詢,對方回覆並無限制傳媒申請查車牌,但「如相關資料用於新聞用途,亦必須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相關」,不過依然無說明何謂「交通及運輸事宜」,僅稱該用途選項「涵蓋範圍須按實際情況考慮」。

《立場新聞》當時按《公開資料守則》申請查閱車輛的資料,運輸署卻反稱須根據原有的《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處理,申訴專員公署在調查後,今年發表報告,認為署方無在收緊查冊時講明審批標準,又無直接指出查冊不會批准作單純的新聞用途,只重複回應投訴人要填妥表格,「運輸署模稜兩可的答案確實令投訴人無所適從」。

至於《眾新聞》曾經按《公開資料守則》查詢車輛資料,等待51日後,對方回覆指要用一般查冊程序申請。申訴專員公署認為,署方對索取資料的要求不置可否,沒有明確拒絕索取資料要求或提供有用的資訊予人參考,「做法殊不理想」。

雙管齊下加強收緊車牌查冊

2021年1月,運輸署更推出新服務,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可訂閱署方提供的電郵通知,當其車輛登記證明書被申請查閱時,署方將發電郵通知車主查閱者的名稱、申請目的等,「讓登記車主知悉有人經由證明書獲得其個人資料,預早作出防範」。當時記協批評此舉等於「通風報信」,林鄭月娥卻反駁,看不到與新聞自由、「通風報信」有甚麼關係,認為署方做法合理,亦不影響新聞採訪。

公司註冊處前處長鍾悟思:收緊查冊破壞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根基

另一方面,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在去年6月收緊公司查冊,分3階段進行。現時公眾已經不可得知公司董事登記的通常住址、身份證號碼最後4位數,只能查到其通訊地址及「部份身份識別號碼」。

公司註冊處前處長鍾悟思(Gordon Jones)於法例生效前的2021年4月在報章撰文,批評新安排未有公眾諮詢就直接提交立法會,質疑如果落實該安排,會損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問責、全面披露和透明的核心原則,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及聲譽,阻礙大批需要對董事進行定期調查的專業人士工作,增加企業舞弊行為的潛在機率,並強調新聞界可以不受阻礙地自由查冊,是香港透明度和公民自由的重要基石。

查閱公司董事完整資料 記者被排除

但是政府一意孤行,只允許「指明人士」查閱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識別號碼,包括資料當事人及其授權人、有關公司的成員、公職人員及公共機構和因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機構、在律師行執業的律師及執業會計師、銀行、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規管的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但是記者並不包括在內。

另外,土地註冊處及公司註冊處去年11月起,要求查冊人士「實名」查冊,提供姓名及身份識別資料。

被問到政府收緊查冊,商業上如何有保障?鍾劍華在網台節目《珍言真語》表示,問題在政府只繼續「自說自話」,自稱香港還是國際金融中心,但是卻連了解商業上的競爭對手或合作夥伴本身不為人知的事都做不到的話,投資在當地的風險即高了許多,「還講什麼國際金融中心?」認為此舉是破壞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根基,「就算開多10次金融峰會都係咁話(都無意義)」,不會對香港能吸引到外資有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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