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兩名前高層和《立場新聞》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昨日在區域法院進入第五日審訊。控方呈上新材料,合共超過1,500頁文件。辯方表示需時檢視新取得的資料,被告亦要重新思考案件方向,擬申請永久終止審訊。法官郭偉健昨日批准《立場新聞》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的保釋申請。

國安處警員上周在辯方盤問下透露有約300張《立場新聞》網站截圖未交出。控方解釋稱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在去年6月收到《立場新聞》打算下架文章的情報,故指示警員擷取有關文章,但後來接手案件的主管不知情。控方又指會要求盧錄取口供。

控方昨日表示,盧前晚已錄取口供,並提交6個文件夾,涉及超過1,500頁文件,相關文件昨日交給辯方。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前晚收到盧的口供,發現與其他警方證人口供「有出入」,加上新取得的資料,需時研究。法官郭偉健指示法庭,向辯方提供相關警員的證供錄音及謄本。

余若薇又指,現時情況有改變,需重新思考案件方向,並向當事人索取指示。她又指擬申請「永久終止審訊」。

案件昨日下午續審,法官郭偉健休庭考慮後批准林的保釋申請。林紹桐自去年12月29日被捕後還柙逾10個月,他於晚上6時許步出區域法院,身穿黑色間條衫,精神不錯。現場有大批記者守候,他沒有發言,但一直配合記者拍攝的要求,然後慢步緩緩離開。

林紹桐保釋後與妻相擁

除了記者外,亦有大批林的支持者和舊同事到場,他們不斷歡呼「你好似超人呀」、「好靚仔呀」,林紹桐向他們揮手表示感謝。

林其後登上自行安排的私家車離去,其妻子一直在車上守候,林登上車後與妻相擁近一分鐘。

林紹桐的保釋條件包括現金5萬元以及林紹桐妻子5萬元人事擔保,林紹桐須交出特區護照和BNO護照;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及搬遷前24小時通知警方;不得接受傳媒訪問;不得發布或轉發任何可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意見、言論或陳述;不得作出可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透過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被視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之任何職位。

案件被告依次為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52歲)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4歲),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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