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違反租契,本周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同案被告、前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早前以控方特赦證人作供,其案件今日在(2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3日再訊。

控方今早在開庭後表示,根據「免予起訴書」的內容,周達權須在兩宗案件替控方作證,包括在區院審理的欺詐案,以及今年12月在高院審理的黎智英和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國安法案件。

控方又表示,希望在上述高院案件審結後才處理本宗周達權的案件,並透露屆時傾向不起訴周達權。

法官指,周達權已完成欺詐案中的特赦證人角色,認為押後案件至高院案審結,或對周構成不公。控方休庭索取指示,其後指周在上述高院案中並非被告,又強調「免予起訴書」列明,豁免起訴的條件是周在兩案中作供。

陳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3日再訊。期間周達權獲准繼續保釋並更改保釋條件,包括由20萬元擔保減至10萬元,並撤銷其妻子的人事擔保,不過不得離港和交出旅遊證件等條件仍保留。

案件編號:DCCC156/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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