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服刑的「12港人案」之一的喬映瑜前日刑滿返港,移交香港警方後涉及1宗炸彈案、1項藏有危險藥物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而被捕。案件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由於喬映瑜目前仍在隔離檢疫,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或之前再訊,被告需要還押。
現年35歲的喬映瑜被控藏有危險藥物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喬映瑜於前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的大麻。另外,她被控協助自己以及12港人案的其他人士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喬映瑜家屬於「12港人關注組」表示,喬映瑜精神不俗,感謝各界兩年來的關注和支持,並指已經安排律師,現時無意眾籌。
喬映瑜前年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大陸被判監2年,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另外除了鄧棨然外,12港人案中的10人早前已經先後被押送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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