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著名律師張思之6月24日在北京去世,享壽95歲。他曾批評中共律師制度太荒唐,直言大的環境不改變,政治不民主,要想有健康的律師制度是不可能的。
1927年出生於河南鄭州的張思之,是中共建政後的第一代法官和律師,曾於1957年被當局打成右派,是北京律師界中被劃為右派的第一人,遭到15年勞改。1979年,張思之回到律師界,其後擔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辯護小組負責人。在從業期間,他曾為魏京生、王軍濤、鮑彤、高瑜、浦志強等知名民運和自由派人士進行過辯護。
張思之參與辯護的案件還包括1988年大興安嶺大火莊學義玩忽職守案;2003年新青年學會案上訴律師;2003年鄭恩寵洩密案;2006年聶樹斌案申訴案等等。
但張思之曾說:「我辦的案件沒有一件勝訴的。」
曾批中共律師制度太荒唐 、太可怕
香港《開放》雜誌2006年4月號曾發表李衛平對張思之的訪談。
張思之當時批評中共的辯護制度,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時的全程錄像只提供給法院,不給律師。公安機關辦案,尤其是在所謂大案要案上,提審犯罪嫌疑人有二條(規律):一,夜間;二,連續工作。
「民主國家規定:律師不在場,犯罪嫌疑人有權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這)很好地保護了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我堅持這樣的觀點:大的環境不改變,一、政治不民主,二、市場經濟沒有走上法制化軌道,要想有健康的律師制度是不可能的。」
張思之表示,「最尖銳的矛盾表現在證據方面。一方面,律師取證十分困難,障礙重重,有一些證據需要檢察院法院同意才能取得。這太荒唐了!太可怕了!另一方面,有關法律、規定侵犯乃至剝奪了當事人的辯護權。」
張思之認為,美國是充份發揮律師的辯護作用,充份發揮律師對當事人的協助作用。而中國律師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限制律師發揮作用。
至今仍被秘密囚禁中的知名維權律師高智晟,他設立的智晟律師事務所2006年被打壓、停業整頓時,張思之曾給北京律師協會會長寫信,呼籲律師協會和會長挺起腰桿支持高智晟。張思之在受訪時說:「起碼得有一個獨立的人格,如果事事處處都看司法局的眼色行事,還要你律師協會幹甚麼?還要你會長幹甚麼?」
在2010《亞洲周刊》的一篇專訪中,張思之還表示,「這個大環境,很容易讓人變壞,甚至你不變壞就很難生存,這就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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