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施行至今已近兩年,大批異見人士因此被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5月27日在一個論壇稱「香港仍面對不少國家安全風險」,其中不點名提到有「逃到海外的危害國家安全份子」勾結外部勢力,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企圖裏應外合,與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本地媒體或組織」「連成一線,煽動仇恨」。外界讀解其言論為繼續散播白色恐怖,而警方國安處將持續展開鎮壓行動。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之高層被捕,《香港獨媒新聞》、《眾新聞》等民主派傳媒亦停運,加上多個公民團體包括教協、支聯會、職工盟、612人道支援基金等已解散。

鄧炳強稱《港區國安法》「確實起了震懾作用」,但是危害「國家安全」份子「絕對不會輕易收手,而是伺機而動」。除了「海外與本地媒體組織連成一線」外,香港面對的其它「國家安全」風險,包括:「危害國家及香港安全的勢力」持續以「軟對抗」手法宣揚反中央和特區政府訊息,鼓吹「港獨」;「本土恐怖主義活動」,例如2021年「七一」刺警案和「光城者」企圖於鐵路、法庭等公眾地方發動炸彈襲擊以圖達致政治目的,顯示本土恐怖主義份子已轉趨行動化;外部勢力利用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不斷干擾和抹黑特區事務,意圖危害「國家安全」。

鄧炳強是在律政司主辦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五周年《基本法》法律論壇──本固枝榮」上,發表以上言論。同場的還有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中共人大常委譚耀宗、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等。

鄧中華3月卸任港澳辦副主任前,與鄧炳強先後被美國制裁,他們分別被指執行或積極支持《港區國安法》。

京官在場 鄧炳強羅列「政績」

鄧炳強表示施行《港區國安法》後,截至5月27日,186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捕,當中115人被檢控,5間公司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檢控。已審訊完成的8宗案件,涉及10個人,所有被告皆已被定罪,目前最高判刑是監禁9年。

他又列出多項特區政府已採取的「維護國家安全」措施,包括「落實預付儲值卡實名登記制度」、「國家安全列入為電影檢查的考慮因素」、「起底」刑事化、修例禁犯「國安」罪行者任社工。

另外,他形容《港區國安法》實施,「扭轉了特區自2019年開始的亂局」,取得「眾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亦相繼自行解散或停止運作」、「暴力行為大幅下降,鼓吹港獨的情況不斷減少」等「成果」。

鄧炳強又揚言,會加強搜集、分析國安和反恐情報,特別是網上資訊及反間諜情報;並繼續針對、深入調查涉嫌危害國安的人和組織,特別是其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亦會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訂立網絡安全法例,「以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又稱會以宣傳教育,如「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各紀律部隊的青少年團,特別加強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意識等。

林鄭月娥曾言: 不在乎「逃犯」離開香港

去年5月,當香港移民潮開始受國際傳媒關注時,特首林鄭月娥在一個網上研討會提到,相關報道「誇大失實」,並笑道:「所有離開的都是逃犯,我們不在乎」。後來特首辦澄清,上述是指「在香港干犯罪行而逃離香港免受刑責的人」,不是指一般由於其它原因離港的人。

多名傳媒、專業人士國安法下離港

至於鄧炳強不點名提到的「逃到海外的危害國家安全份子」,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整頓傳媒,致大量記者和資深傳媒人遠走它鄉,離港的還有法律界、學界、文化界等人士。而不少網民都在網上留言,指鄧炳強的言論有抹黑離港人士之嫌,圖以「與外國勢力勾結」混淆視聽,同時將白色恐怖散播至海外。

至今已離港的著名人士當中包括《信報》前總編練乙錚、DBC創辦人鄭經翰、「主場新聞」創辦人劉細良、《開放》前總編蔡詠梅、《852郵報》創辦人游清源、《香港電台》節目主持吳志森、曾志豪、韋安仕(Steve Vines)、「香江第一才子」陶傑、國際關係學者沈旭暉、影帝黃秋生、藝人杜汶澤、資深影視編劇蕭若元、著名時事漫畫家阿塗、曾代理黃之鋒等案的人權律師韋智達、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著名國際人權專家、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等。

另外,至少約30名在海外的香港人,被列入國安法通緝名單,包括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羅冠聰、社運人士張崑陽、梁繼平、梁頌恒、黃台仰、港人華府游說團體「美國香港民主委員會」前執行總監朱牧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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