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電話卡實名制,政府宣布下周一(30日)起,會在18間郵政局設立服務櫃位,協助有需要的電話儲值卡個人用戶完成實名登記。除18間郵政局,用戶亦可透過所屬電訊商門市、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完成登記手續。

已「上台」的月費用戶,由於電訊商已持有其個人資料,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毋須再登記。現有的電話儲值卡用戶,須在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實名登記其電話儲值卡,否則服務將被暫停。政府呼籲所有用戶,應儘快完成儲值卡實名登記,不要留待限期前一刻才匆忙處理。

使用18間指定郵政局設立的服務櫃位,費用全免。有需要的市民需親身帶同香港身份證、需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及可接收短訊的手機前往登記。16歲以下的人士登記時,須與一名年滿18歲的成年人同行,並同時登記該成年人的資料。各指定郵政局會視乎需要,每日設名額並實施人流管制,減低社交接觸及避免人群聚集。

18間指定郵政局包括,中環郵政總局、北角七姊妹郵政局、香港仔郵政局、灣仔郵政局、紅磡機利士路郵政局、觀塘郵政局、長沙灣郵政局、黃大仙郵政局、尖沙咀郵政局、將軍澳郵政局、葵芳郵政局、石湖墟郵政局、沙田中央郵政局、大埔郵政局、荃灣郵政局、屯門中央郵政局、元朗郵政局、東涌郵政局。

「電話卡實名制」於去年9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根據規例,今年3月1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俗稱太空卡),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

電話卡實名制惹疑慮 執法機關可自行取得資料

政府去年決定推行電話卡實名制後,引起「全民監控」疑慮。執法機關可以「迫切」或「緊急」情況為理由,可自行取得相關手提電話資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在記者會上,被問到規例授權警方在迫切情況下,毋須法庭手令要求電訊商提供登記資料,所謂「嚴重罪行」是否包含國安法,在記者再三追問下,邱騰華才回答:「視乎條例本身,若國安法容許某情況可以無需手令,法例訂明就不需要。」記者又問到,會否有機制監督警方獲取電話登記資料,或定期公佈警方索取多少資料,邱騰華迴避有關問題。

另外,新聞業對消息來源有保密需求,記協去年在政府公布計劃後表達憂慮,此舉會影響公眾向傳媒曝光可能涉及違法、濫權等敏感資料,又指政策會導致執法部門權力過大,令傳媒更難發揮監察者角色和功能,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受損,公眾利益未能受到更充份保障。邱騰華當時特別表示,不會豁免新聞業。

據香港電話卡實名制的實行方法,用戶購買儲值電話卡時,需登記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個人及企業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分別登記最多10張及25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16歲以下用戶必須具年滿18歲成年人確認方可登記;該成年人資料亦需一同被登記。企業用戶方面,申請者須提供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一名負責人,並紀錄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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