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2點,遼寧葫蘆島市渤海造船廠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欒長輝被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其家屬辯護人和律師當庭駁斥非法指控,要求立即無罪釋放欒長輝。

非法庭審在葫蘆島市看守所進行。庭審之前,律師和家屬辯護人要求法庭摘掉欒長輝的手銬。法官李福山以「看守所有內部管理規定」、「沒有鑰匙」為由拒絕。辯護一方認為,這直接違反了最高法院關於戒具的相關規定。

庭審中,公訴人龍膽沒有對構陷欒長輝的所謂「證據材料」出示原件,只出示了扣押清單和幾張照片。家屬辯護人當庭要求出示所有構陷材料,公訴人和法官對此避而不答。

欒長輝於2021年7月20日遭綁架,當時他正在上班,被葫蘆島市龍港區邊防派出所所長孫玉柱等劫持。8月3日,被非法批捕;9月24日,被連山區檢察院龍膽構陷到連山區法院。

欒長輝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準則要求自己,誠實厚道、助人為樂。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多次榮獲優秀獎。在單位受到上司的賞識,同事的尊敬。在家他是個孝順的兒子、慈愛的父親,受到親朋好友的讚譽。

在法庭上,欒長輝的妻子劉聰作為家屬辯護人,針對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和律師一道進行了全面有力的駁斥,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

劉聰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她為欒長輝做無罪辯護,目的是不讓那些參與迫害他的人給自己帶來災禍。

當天,非法庭審僅進行了一個小時,草草走過場。庭審結束後,法官李福山稱,不用再開庭即可宣判。

庭審後,劉聰在《欒長輝家屬辯護意見(補充)》中寫道:「如果你們執意要誣判我的當事人欒長輝,那麼大法的慈悲與威嚴同在,我將會用我的餘生對參與此冤案的相關責任人追究到底,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

「我這樣是對你們最大的善,是在勸阻你們對大法犯罪、勸阻你們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行惡,是為你和你的家人生命的未來負責。」

法輪功是上乘的佛家法門,教人以「真、善、忍」原則修心向善,至今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獲褒獎三千多項。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殘酷打壓法輪功,致使成千上萬的修煉人被非法抓捕、關押、判刑,甚至被活摘器官。

在欒長輝8月3日被非法批捕後,8月10日,他家屬在網上將參與迫害他的龍港區檢察官王福飆、龍港邊防派出所所長孫玉柱、副所長劉冰、警察劉鵬宇四人,實名控告到組織部、最高法院,以及政法委、市政府各級領導等部門,共郵寄了一百一十多封控告信。

家屬認為: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以《刑法》300條中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當事人庭審,而當事人的行為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是無罪的。

而且,法輪功書籍是教人向善的經典書籍,擁有法輪功出版物,沒有任何違法之處。即使按照現行的法律文件,法輪功學員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也完全合法。

2010年12月29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二次署務會議通過的第50號文件表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

家屬辯護人認為,對欒長輝的起訴書中所列的法輪功宣傳品及相關的視聽資料是當事人合法財產,不是犯罪證據。

在非法庭審(11月24日)後,律師和家屬辯護人均向法院遞交了書面的辯護詞。

據明慧網消息,欒長輝家屬會對公訴人和法官的違法行為繼續控告,一直到欒長輝獲得自由。#

資料源於明慧網:遼寧工程師被非法庭審 律師和家屬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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