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19歲的廣東學生張冠群(Zhang Guanqun,音譯)從多明尼加抵達加拿大,他的背包裏塞滿相當於23,800元(加元,下同)的歐元和美元。4個月後,他以210萬元在加拿大卑詩省高貴林購買了一棟8,500平方呎的豪宅。

據Global News報道,這只是張冠群在高貴林學院(Coquitlam College)就讀期間,數以百萬計的交易之一。從大約2012年到2015年,張冠群通過加拿大和香港的銀行帳戶轉移了至少3,375萬元資金。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和加拿大反洗錢監管機構(The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Reports Analysis Centre of Canada 簡稱:FINTRAC)一直在監視張及其父母的動向。根據涉及其父母難民申請的聯邦法院文件,張的父母住在安省萬錦市,並因涉嫌通過傳銷從60,000名投資者共詐騙了約2億元,在中國被通緝。

CBSA的文件列出了數十名涉案人,包括在中國的人、加拿大律師事務所的人,還有知名的聯邦自由黨活動組織者。

現年28歲的張冠群曾被CBSA指控參與洗錢及跨國有組織犯罪活動,並因此要求驅逐他出境,但最終沒成功。

錢來自中國

2011年2月,張冠群的父母王振華(Wang Zhenhua,音譯)和嚴春香(Yan Chungxiang,音譯)在天津成立了一家投資諮詢公司,並開始籌集資金。2011年10月,王振華因涉嫌騙錢被捕,2012年1月獲保釋後逃離中國,最後來到加拿大。

FINTRAC向聯邦法院提交的文件稱,這對夫婦的活動疑似分層(一種洗錢操作),也可能涉及逃稅,因為他們收到了來自外國不同個人的大量電匯款。

2012年4月,他們的兒子張冠群持學生簽證抵達溫哥華,入讀高貴林學院。然後以超過200萬元在當地購買了一棟豪宅(6睡房、7浴室)。

張冠群在登陸後的大約14周內,從他父母控制的新加坡和香港公司收到了至少1,020萬元。

法院記錄顯示,王振華夫婦於2012年9月抵加,持加拿大駐多明尼加大使館簽發的簽證。他們住在安省萬錦市,與一對來自中國的當地夫婦成立了MixCulture Capital公司。

根據CBSA文件,MixCulture董事之間的關係在2013年底惡化時,其中一名董事陳希(Chen Xi,音譯)向警方報告,指王振華夫婦已將四千萬至五千萬元轉移給他們的兒子,並稱這些資金涉及「欺詐和洗錢」。

FINTRAC的文件顯示,同樣在2013年底,張冠群開始從他的帳戶中匯出大量資金,在4個月內完成了1,750萬元的轉賬,分別轉入香港、聖基茨和尼維斯(Saint Kitts and Nevis)、萬錦市及溫哥華的帳戶。

根據FINTRAC文件,王振華夫婦在加拿大開設了多個銀行帳戶,他們僅在安省就購買了至少7棟房產。

該文件顯示,MixCulture、其董事和張冠群在加拿大參與了價值8,600萬元的交易。王振華在幾天之內,收到了來自29名不同中國人的29手提電腦匯,存入了他在滙豐銀行的帳戶。

這些交易都與學生有關,據稱是為了支付學費、差旅費和生活費。

在另一份FINTRAC報告中,調查人員表示,王振華收到來自中國的數十人的200手提電腦匯,是非常不尋常的。這些交易有「分層(洗錢技術)和潛在逃稅的嫌疑」。

利用留學生身份洗錢

CBSA文件顯示,在加拿大購買房產成為洗錢的一種方式,其中包括留學生。卑詩省對洗錢調查發現的證據顯示,「學生」經常被用來購買豪宅。

在一個例子中,調查委員會的律師發現,一名在卑詩省擁有價值3,000萬元房產的男子,正面臨驅逐出境的聽證會。他通過與有組織犯罪相關的香港貨幣兌換公司,將至少1.14億元從中國轉移到卑詩省。

他的女兒在溫哥華還購買了一棟價值1,400萬的豪宅,在土地所有權登記上,她的職業是「學生」。

調查委員會引用了一份被洩露的、2008年6月中國銀行的報告,該報告稱,「中國腐敗分子將資產轉移到中國境外的方法」,包括要求他們的親屬,特別是子女,在海外,利用學生的身份購買「不動產」,包括房產。

CBSA聘請的法務會計師,在審計張冠群的銀行交易時發現,張在高貴林購買的價值210萬元的房屋,不到2年內以低於買價20萬(190萬)的價格出售了。CBSA認為,這「高度可疑,可以被視為試圖整合他從父母那裏得到的資金」。這是張在卑詩省購買的至少5棟房產中的一個。

會計師還發現,張冠群向一家位於英屬處女島註冊的公司轉賬490萬元,所用手法似是smurfing——一種化整為零的洗錢方式。

FINTRAC還標記了張的另一筆資金轉移:450萬元給了巴巴多斯的一家公司。該國在涉嫌洗錢方面位居世界前15名。

涉及政治助選人物

CBSA的調查凸顯了數名參與張冠群轉移資金的人,其中包括深圳商人王久居(Jiuju Wang,音譯),以及安省康山居民周新[Xin(Richard)Zhou,音譯]。

據FINTRAC的一份報告,周新當時在安省議會擔任前安省自由黨的「社區外展」官員。

周新的LinkedIn個人資料顯示,2014年,他是聯邦自由黨的籌款聯合主席。後來成為杜魯多2016年競選活動的關鍵社區組織者。

在2013-2014年初的幾個月裏,張冠群向周新電匯630萬元,王則從香港給周新匯了80萬元。

FINTRAC報告稱,周新的銀行無法確定周的資金來源,其中一些匯入或匯出的交易引起了銀行的懷疑,面對銀行的質疑,「他(周新)拒絕提供細節或他與匯款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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