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今天早上(16日)分別收到可疑信件,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度疏散40多名職員。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及消防到場處理事件。
西九龍裁判法院上周曾收到過可疑粉末信,信件寄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據悉,今次信件同樣內藏粉末,亦是寄予法官張潔宜,另一封可疑信件則是寄予裁判官彭亮廷。
警方表示,上午11時17分接獲西九龍裁判法院報案,收到一封可疑信件。警方到場,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後,發現信內附有懷疑已揮發的粉末,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份,
警方又在上午11時49分接獲沙田裁判法院報案,指收到一封可疑信件,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處理後,發現信內有懷疑已揮發的粉末,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份,案件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事件中有約40人需要疏散,沒有人受傷。
司法機構在下午約1時33分宣布,因應突發事故,西九龍裁判法院登記處及會計部,以及沙田裁判法院登記處、會計部及執達主任辦事處,已暫停開放,兩個法院的法庭聆訊及其它法庭服務不受影響,服務其後於2時30分重開。
張潔宜已是第二次收到可疑信件。翻查資料,前年中大二號橋爆發衝突,5名中大學生被控暴動罪,法官張潔宜負責審理案件,5被告上月分別被重判監禁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另一位被指收到可疑信件的裁判官彭亮廷,上周曾審理一宗涉及反修例運動的案件,兩名男子被裁定3項襲警罪罪成。裁判官當時稱,就襲警罪判刑時,須顧及阻嚇性多於更生,又稱案件有一系列加刑因素。
律政司發表示聲明,嚴正譴責近期涉及刑事恐嚇法官的案件,指違法者將受到法律制裁。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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