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嬰兒,在中國是非法的,可是這一黑市卻始終存在。那麼,如何給買來的嬰兒落戶呢?
9月中下旬, 根據志願者提供的線索,具有官方背景的「澎湃新聞」以諮詢領養人身份的名義暗訪,得知民間以「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可以為違法收養的孩子「洗白」身份。
據報道,章興和劉雁(均為化名)兩口子都是湖北人,2017年結婚,婚後幾年一直懷不上孩子。夫妻倆曾經考慮領養,也去過兩家福利院諮詢,但每次都失望而歸。章興說,其中一家福利院裏一個孩子都沒有,「登記了也排不上」。
兩口子尋思,治療不孕症至少要花十萬元(1.6萬美元)至幾十萬元不等,還不一定能治好,買個現成的孩子,花一半的錢就夠了。
去年8月初,章興有個老鄉來電話說,有個娃娃。章興想都沒想就說「要」。老鄉介紹說,娃娃的家庭背景有些複雜,父母均是離異者,兩人同居但還沒結婚,各自還育有多名兒女,他們養不起。
對方以「營養費」的名義開價6.6萬元(1萬美元)。孩子出生第七天,章興就和妻子把孩子抱回來了。章興算了算,前後一共轉賬將近8萬元(1.3萬美元)。
為了防止對方反悔,他們請了當地最好的律師,制定了一本厚厚的協議。雙方簽字並蓋了手印,其實大家都知道買賣嬰兒是非法的。
孩子長的像洋娃娃一樣,夫妻倆喜歡的不得了,可是回來之後又犯愁了——沒法上戶口。章興四處打聽,終於,有個在派出所有熟人的親戚表示願意幫他們。
這個親戚也姓劉,是劉雁的爺爺輩的,但是才三十多歲,在他們所在縣城派出所作駐村輔警(警務輔助人員,不是警局的正規編制),負責維持村裏的治安。
在中國,孩子落戶的主要依據是醫院的出生證明,或者憑借司法系統認可的親子鑒定結果。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撿拾棄嬰」的名義報假警,然後以收養棄嬰的方式上戶。章興說,這是民政局的一個彭姓主任出的主意。
但是,要走這條路,必須先把警方搞定,這就得靠他們那個遠房親戚了。章興坦言,形式要走一下。他後來報假警說,某天凌晨,他撿到了孩子。在出警過程中,劉姓輔警關了記錄儀,直接寫了出警記錄,蓋完章就走了。
「撿拾棄嬰報案證明」上寫著,孩子是去年8月15日凌晨2時許在自家屋後水溝處撿到的。其實都是輔警寫的,「我們只簽了一個字」。
出警結束後,接下來失蹤人口DNA對比等流程一路通行無阻。今年6月16日,派出所出具證明,證實拾到的女嬰「情況屬實」。
報案證明中顯示,劉雁家的鄰居徐老漢是事發時的見證人。徐老漢對記者承認,他事發當時並未親眼見到女嬰被棄在劉家門前。他是次日劉家抱著孩子到他家借嬰兒衣服,才被告知孩子是凌晨撿到的。孩子被丟在哪兒?他也說不清。
接下來幾天,章興和妻子往返於縣城和鄉鎮,補齊了剩餘材料,辦出了收養證。9月14日傍晚,章興告知「戶口上好了」。
9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又來到當地民政局,找到章興多次提到的彭姓主任。在沒有外人的情況下,記者表示有一個買來的孩子,無法辦理出生證明,問能否以「撿拾棄嬰」的方式上戶。彭姓主任猶豫了一下說:「撿拾(的方式)很難,但你們能把那邊(指基層公安)弄好的話,也可以。」彭主任表示,處理棄嬰的收養問題,民政部門以公安機關的核查為準。
中國《收養法》要求,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周歲。應該說,章興夫婦均滿足以上條件。
一整個流程下來,非法購買的嬰兒的身份就這樣給「洗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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