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歌手黃耀明昨日(2日)被廉政公署立案起訴,指控他們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提供娛樂誘使他人投票。外界質疑廉署選擇性執法,因建制派候選人在造勢活動上提供表演和食物,卻沒有被檢控。

民主派和建制派待遇不同

2018年3月香港立法會補選,區諾軒為港島區候選人。廉公表示,區諾軒在2018年2月底起曾多次宣傳同年3月3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一個2小時集會,並在集會開始前宣佈黃耀明將出席表演。而集會期間,黃耀明演唱了兩首歌,並在表演尾聲時呼籲出席集會人士在補選中投票予區諾軒。

廉署又指,區諾軒的社交平台專頁於2018年3月4日分享了一段該集會的錄像短片,當中包括黃耀明的表演及他向出席集會人士作出的呼籲。區諾軒把有關錄像短片及該則宣佈黃耀明會在集會上表演的貼文申報為其選舉廣告。

廉署指,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規定,任何人向他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某候選人即屬違法。

《眾新聞》8月2日報道,區諾軒在2018年的競選對手、屬於建制派的新民黨陳家珮,曾在其造勢大會上與同是建制派的九龍西候選人鄭泳舜、新界東的鄧家彪合唱《壯志驕陽》,提供娛樂。鄭泳舜也曾在其造勢大會上,與站台的年青支持者合唱《強》,唱完之後跟隨主持人叫口號:「堅守信念,舜有希望,支持2號,鄭泳舜必勝。」

2018年11月,前無綫新聞主播陳凱欣參選九龍西立法會補選,在造勢大會上她也曾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李慧琼、蔣麗芸、梁美芬等合唱《強》。一同合唱的主持人在唱完之後說:「支持陳凱欣,全家總動員,全投5號!」

自由亞洲電台8月2日報道,外界質疑,建制派的候選人也有唱歌表演等類似的造勢活動,為甚麼他們沒有被起訴?

報道引述,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質疑廉署選擇性執法,指不明白過去建制派經常在造勢大會提供「蛇齋餅糉」,請藝人、表演團體表演,為何都「沒事」?

網民促秉公辦理建制派

黃耀明因為在區諾軒的競選活動中唱歌被捕,令許多人震驚,網民議論紛紛。有網民指,多名建制派候選人在他們的大型造勢活動上,也有合唱或其它表演,呼籲廉政公署秉公辦理。

有網民提到,前無綫新聞主播陳凱欣2018年參加九龍西補選,其造勢大會上有超過2分鐘的傳統舞獅、打鼓表演,認為陳凱欣同樣存在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

還有網民發現,陳凱欣的一次街頭拉票,得到明星張智霖夫婦及區瑞強等人為她造勢。陳凱欣亦曾到影星鄺美雲支持,倆人一起舉起5號手勢。網民質疑有問題,呼籲廉政公署秉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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