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上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歷時近40小時的「馬拉松式」保釋聆訊,多名被告不適送院。《路透社》21日報道,多名香港匿名現任及退休法官直斥,折磨被告及剝奪基本權利的做法不可接受。有退休法官批評「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處理手法有「嚴重錯誤」。有現任法官更批評,是次聆訊令人聯想到中國大陸用來羞辱異見人士的「作秀審判」。早於3月,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就指,「港版國安法」中指定法官的條文「奇怪」。
退休法官:47人遭受「不尋常的折磨」做法與香港普通法分歧巨大
因於去年參與或組織立法會初選的47名民主派人士,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3月「馬拉松式」提堂近40小時。首日保釋聆訊至凌晨近3時,多名被告不適送院。第二日審訊時間雖有所縮短,於晚上10時半休庭,辯方律師提出,被告已多日未有梳洗更衣等衞生問題,並建議多個方案,包括短暫保釋或下令懲教署必須讓被告洗澡。但被蘇惠德全部拒絕,直至第三日只容許被告在提堂前梳洗,但47人仍未能更換內衣褲等衣物。
《路透社》21日報道標題指出,香港正迎來「中國式公義」。其中引述一名在職法官及兩名退休法官批評,香港一直以英式的獨立司法系統感自豪,但47名被告遭受「不尋常的折磨」。他們指,各被告在申請保釋程序中,被困在法庭內數日之久,睡眠等基本權利被剝奪。他們直斥,這種做法與香港普通法的傳統存有巨大分歧。
現任法官:令人聯想起獨裁國家的「作秀審判」
報道引述一名現任裁判法院法官的話指出,今次案件的保釋聆訊,令人聯想起中國(中共政權)等獨裁國家使用的「作秀審判」,目的只為公開羞辱及打擊政治對手。
其中一名退休法官指出,事件令人震驚,指裁判官應該是法庭的「話事人」,有權行使酌情權控制聆訊時間,並確保庭內的人獲適當照顧,「我實在無法理解,是怎麼導致如此嚴重錯誤的」。
「港版國安法」第42條列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路透社》形容,規定令被告的保釋門檻更為提高,並且與《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訂明的保釋原則大相徑庭,令被告在審訊前就可能要被拘禁長達數月。
律政司回覆《路透社》查詢時稱,正在審視各級法院在處理涉及大量訴訟人和旁聽人士案件的安排,包括聆訊時間編排等。律政司在3月5日的一篇聲明中,亦承認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有關安排的具體細節難免有不足之處」。
今年1月退休離任的65歲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針對此案,早在3月英國律師學院Gray's Inn網上論壇直指,在司法獨立概念下,應由司法機構決定哪一位名法官審理案件,「而非由一些可能有政治或其它角度或背景的人處理」,並質疑「港版國安法」中指定法官的條文「奇怪」。
對此,網民陳枝虹表示,這是「人性的醜惡!」。網民黃絲斥責:「這次作秀審判變成香港司法的恥辱審判!在國際司法界成為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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