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年伊始至今,內蒙古逾十高官被密集查處;2月1日,曾長期任職內蒙古的副省部級高官宋亮落馬;2月27日,涉案30億元的「內蒙古第一大案」被引爆;3月5日,習近平在內蒙古代表團放狠話「這個帳總是要算的」;3月6日,中紀委官網通報內蒙古倒查20年查處1,400餘人。外界關注,中共政權內外交困末日危機之下,二十大前高層內鬥升級,內蒙古官場清洗行動仍在發酵。
習近平在內蒙代表團放狠話
中共全國人大會議5日開幕。中共黨媒《人民日報》報道稱,習近平當天親赴人大會議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他發表講話時說:這兩天,他看到內蒙古委員會,給中央的一個關於開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情況的報告。
習近平說,內蒙古在反腐敗方面有個很重要的領域,就是煤炭領域。習又強調:當共產黨的官,拿著國家資源去搞行賄受賄、去搞權錢交易,「這個帳總是要算的。」
報道形容,習近平語畢,「會場寂靜。」
習近平還表示,十八大以來,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都八九年了,一方面對增量腐敗堅決零容忍,另一方面對存量腐敗只要揭露出來了也是零容忍。反腐敗永遠在路上。
報道說,習近平稍作停頓,環顧全場:「我認為內蒙古這段時間抓的這件事抓得很好,還要繼續抓下去。」
中紀委官網通報內蒙古處理1400餘人
3月6日,中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文,重提習近平3月5日在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發表的強硬言論,「這個帳總是要算的。」
文章稱,內蒙古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也不斷滋生蔓延,涉煤腐敗成為當地政治生態最大「毒瘤」。少數黨員幹部夥同不法商人,把煤炭資源當「提款機」,大搞權力自肥、以權謀私。比如,有的領導幹部通過企業改制等方式,將國有煤礦據為己有,攫取暴利;有的利用權力,「老子前台批煤、子女後面撈錢」;還有的以資源為籌碼,藉機搞攀附、「架天線」、結權貴,謀取職務提拔,等等。2018年以來,中紀委國家監委立案查處的內蒙古自治區5名中管幹部中,有4人所涉腐敗問題與煤炭密切相關。
文章稱,內蒙古自治區下決心刮骨療毒,肅清「靠煤吃煤」陳年積弊。自治區先後組建40多個專項工作組,對涉煤違規違法問題「倒查20年」。截至目前,內蒙古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累計立案涉煤腐敗案件676件960人,其中嚴肅查處廳局級幹部61人、縣處級幹部21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63人,組織處理834人,移送司法機關92人。
內蒙逾十高官被密集查處
中國新年之後,2021年2月26日至3月4日,中共中紀委官網援引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消息通報12名官員被密集查處。
3月4日,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趙俊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趙俊2020年12月剛退休,曾長期在呼和浩特市任職,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任呼和浩特市建設局副局長;2001年9月至2013年1月,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
2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武國瑞、通遼市科爾沁左翼中旗旗委書記劉百田、
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趙保勝、內蒙古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原巡視員白繼榮、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鄭俊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月1日,內蒙古能源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張忠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月1日,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杜剛、興安盟委原委員、盟行署原黨組副書記、副盟長張國平、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孫振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福生、烏蘭察布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明虎被開除黨籍。
中國新年前夕,2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建中、鄂爾多斯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文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月6日,烏海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郝健君、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徐呼和被開除黨籍。
前內蒙古自治區辦公廳副主任宋亮落馬
2月1日,甘肅常務副省長宋亮落馬;成為2021年第三個落馬的副省部級高官。
宋亮曾長期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辦公廳副主任、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等要職,是時任內蒙古自治區主席楊晶、巴特爾的大秘與金融總管。楊晶已被查處,巴特爾近期卸任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統戰部副部長職務。
據陸媒《財經》梳理,與宋亮有共事經歷的多位同僚已落馬,其中不乏重量級官員。
2003年至2011年,宋亮在內蒙古金融工作辦公室任職8年之久,其中有7年是部門的「一把手」。在他的任內,2007年包頭市商業銀行改名包商銀行,2009年呼和浩特商業銀行改組為內蒙古銀行。
幾年後,內蒙古銀行發生窩案,兩任董事長楊成林和姚永平相繼於2013年、2014年被查,並導致一大批內蒙古金融系統的官員落馬。包商銀行則在2019年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
2014年9月,分管財政金融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潘逸陽被查,並於2017年4月因受賄罪、行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潘逸陽曾是宋亮的上級。
2011年8月,宋亮擔任赤峰市委副書記,與赤峰市原副市長於文濤有近三年的共事經歷。2017年11月,於文濤被查;2019年12月,於文濤因犯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宋亮擔任烏海市委書記時的下屬,烏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武鳳梅、烏海市副市長郝健君,都於2020年落馬。
宋亮擔任通遼市委書記時的同僚,市長郝茂榮、市政協黨組書記高忱、政協副主席吳國林均已落馬。2019年12月,吳國林因貪污罪、受賄罪等被判有期徒刑17年;2020年9月,高忱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21年1月,郝茂榮被「雙開」。
宋亮調任通遼時,進入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班子,晉陞副部級。彼時,「大老虎」雲光中同樣在常委班子裏,擔任呼和浩特市委書記,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而另一名「大老虎」白向群則擔任內蒙古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9年10月,白向群因受賄罪、貪污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2020年11月,雲光中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內蒙古第一大案」被引爆
2021年中共兩會前夕,2月27日,中共中紀委網站發文披露,李建平在擔任內蒙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動輒收受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涉案金額達30億餘元。
官方簡介顯示,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曾任呼和浩特市節水辦主任,市節水、水資源管理局局長(副處級),水務局副局長、局長,春華水務公司董事長等職,2011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經開區黨工委書記。2018年9月,李建平被官宣落馬,次年8月被雙開。
李建平於2018年9月被調查。2019年11月,內蒙古召開全區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李建平案被定性為「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奇凡將李建平案存在的問題概括為:亂設公司、亂設職位、亂進人員、亂簽協議、亂借資金、亂設賬戶、制度雜亂、管理混亂、體制錯亂、監督散亂等「十亂」問題。
從中共十八大以來看,李建平案涉案金額可謂是全國第一。其涉案金額遠超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的17.88億餘元、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的11.7億元、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的7.17億餘元。
時政評論員李燕銘分析,一個月之後,中共兩會前夕,中紀委官網公開「內蒙古第一貪」李建平涉案30億,涉案金額相當於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17.88億元)與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11.7億元)兩人貪腐數額之和,這還是縮水後的中共官方數字。這預示李建平將步張中生、賴小民死刑後塵。
過去20年期間,曾長期主政內蒙古的儲波與王君,以及已落馬的潘逸陽、雲光中等內蒙古高官均是江派前常委曾慶紅、吳官正的江西幫馬仔,被曝向曾、吳家族輸送包括煤礦在內的巨額利益。另外,江派前常委劉雲山家族被曝掌控內蒙古相當多的煤礦、鉬礦等礦產資源。
李燕銘分析,2020年2月至今,內蒙古涉煤腐敗窩案被引爆已有一年,數十名廳級高官密集落馬,內蒙古官場被翻了個底朝天。習近平仍要求「還要繼續抓下去」,表明內蒙古清洗行動仍在發酵,習近平鎖定的是內蒙官場背後大老虎,江派三名前常委曾慶紅、吳官正、劉雲山家族首當其衝。內蒙古官場清洗成為中共二十大前高層搏殺的縮影。習近平撂下重話後,內蒙古很可能有大老虎被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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