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曾慶紅馬仔、華融董事長賴小民被判死刑;1月18日,中紀委官網發表近6,000字長文,將賴小民案定性為「怵目驚心的金融領域腐敗大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提及近百官員涉案;並披露華融公司整改細節及整個金融系統面臨全面整改的內幕。外界關注,習近平與江曾權貴集團「錢袋子」爭奪戰正在升級。

中紀委官網長文起底賴小民案

2021年1月18日,中紀委官網發文《賴小民案以案促改工作啟示——嚴懲監守自盜的金融「內鬼」 推動加強行業監管化解系統風險》,全文約5,800字。

文章稱,近年來,少數金融從業人員、監管人員把國有金融資產當成「搖錢樹」,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相互勾結,形成「黑色利益」共同體,嚴重危害金融安全、經濟安全、國家安全。賴小民案就是一宗怵目驚心的金融領域腐敗大案,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

文章披露,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督促19家中央金融單位黨委(黨組)召開專題會議,130餘名在職中管幹部逐一開展對照反思,研究制定本單位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並進行部署。同時,重點督促案發單位華融公司及其上級單位銀保監會黨委壓實整改主體責任,推動銀保監會系統整改工作。

文章稱,賴小民案是棄守金融風險底線、以稀缺金融資源為籌碼謀取私利的貪腐大案,僅個人受賄金額就達人民幣17.88億餘元,侵吞套取單位公共資金2,513萬餘元。此案集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金融亂象和金融腐敗疊加於一體,擅權妄為、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甘於被「圍獵」成為其腐敗犯罪行為的關鍵詞,呈現複雜多樣的形態和特點。

賴小民四宗罪 近百官員涉案

文章列舉賴小民四類罪行:一是把國有金融企業當成「私人領地」。賴小民無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監管機構的部署要求置若罔聞,甚至公然發表質疑言論,把國有金融企業當成「私人領地」;濫設機構、盲目發債,將募集資金投向國家政策明確限制的房地產等行業領域,嚴重偏離公司主業發展需要,最終從不良資產處置者異化為不良資產製造者。

二是濫用金融資源,大搞權錢交易。賴小民官欲膨脹、價值觀嚴重扭曲,靠「金」換權、以權撈「金」,用手中掌握的稀缺金融資源不擇手段搞政治投機、拉票賄選,為個人造勢、謀求職務晉升,把公司當成仕途發展的跳板。

三是漂白貪腐手段,實施「內行作案」。賴小民長期從事銀行、資產管理等金融工作,深諳各類行業規則,喜歡打著「市場化」幌子,大肆利用制度漏洞操縱實施腐敗犯罪,大搞曲線獲利、期權腐敗。他通過在實際價格基礎上大幅度加價中標華融公司項目,在華融入股其它公司過程中收取「顧問費」等方式,夥同他人套取公款。

四是信奉「利益均沾」,形成抱團腐敗。賴小民與華融公司高管、監管人員等上下合謀、共同作案,查一個、帶一串、挖一窩,涉案金額大、影響範圍廣。安排多名親信把持境內外子公司的重要崗位,相互勾結、逐步演變為貪腐團夥,牽扯腐敗幹部近百人,嚴重污染華融公司系統政治生態。

金融系統整改:管住人、看住錢

文章稱,治理金融腐敗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整改治理的要領是「管住人、看住錢、築牢制度防火牆」,一體推進查案件、挽損失、堵漏洞、防風險。

文章披露,銀保監會第一時間全面改組華融公司領導班子,現任董事長、總裁和監事長均為外部選派,研究制定肅清賴小民流毒實施意見,組織修訂公司章程等,指導新領導班子建立問題整改台賬,清除涉及賴小民流毒用語的文件、音像資料等9萬餘冊,對違規破格提拔的54人次中層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銀保監會制定新規,列出會管單位名貴土特產和特殊資源清單,細化機構領導人員管理、員工投資行為等規範要求,防止監守自盜、利益輸送。對長城、東方、信達等資產公司全面巡視,對信達公司進行巡視「回頭看」,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違紀違法人員,對華融公司直接立案25件。

銀保監會督促機關有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管流程再造、監管協同推進,修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制度;開展資產公司治理有效性評估,調整不稱職的董事、監事,強化對高管、關鍵崗位和重要人員的監督管理。

文章稱,剖析賴小民案件可以發現,亂辦金融、亂搞同業、亂加槓桿、亂做表外業務等違規違法問題突出,處置不當極易引發重大金融風險。銀保監會成立風險處置專責工作組,全面開展子公司清理整合,指導資產公司制定子公司3年清理整合方案,撤並整合非金子公司,同步推進持牌金融機構轉讓和非金子公司退出。

另外,銀保監會指導華融公司清理各類領導小組134個,糾正董事長辦公會、專題會等非法定決策形;推進國有金融資本投資營運改革試點,研究起草關於深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方案,提出22條具體意見措施。 

文章稱,針對賴小民盲目擴張、嚴重毒化市場生態問題,銀保監會開展子公司清理整合,擇機退出與主業協同效應不高、經營效益較差的金融持牌機構,推動華融、長城、東方、信達4家公司整合撤並56家子公司,其中境外8家,非金子公司資產規模縮減1884億元。

曾慶紅馬仔賴小民一審被判死刑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宣判由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對被告人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賴小民被控犯有貪污、受賄、重婚罪,所涉贓款總計高達17.88億元人民幣,是迄今中共官方已公佈的貪官贓款數額的最高紀錄。

通報稱,雖然賴小民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賴小民於2018年4月17日落馬。官方通報提及他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等。賴小民2019年2月被以涉嫌受賄、貪污、重婚罪立案調查並移送起訴。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

賴小民現年59歲,是江西瑞金人,是曾慶紅江西幫要員。賴小民被曝是江派權貴家族的「白手套」,也是曾慶紅勢力在大陸和香港商界的枱面人物;賴小民執掌華融期間,與肖建華明天系、吳小暉安邦集團及葉簡明華信集團有密切利益往來,向曾慶紅等江派權貴家族輸送巨額利益。

時政評論員李燕銘分析,賴小民及華融公司與曾慶紅等江派權貴家族存在巨額利益輸送黑幕,其實就是曾慶紅等江派權貴家族的「白手套」。官方通報的中共落馬官員的貪腐數額都因政治需要而確定,習當局公佈賴小民貪腐17.88億元,判其死刑;成為習近平與江澤民曾慶紅你死我活決戰無可避免的標誌性事件之一。

 李燕銘分析,2020年中共病毒(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加上美國特朗普政府引領國際社會掀起反共浪潮,中共政權內外交困、危機空前,加劇中共高層分裂、內鬥。習與江曾在經濟金融、外交、軍事、民生等各領域的搏殺已白熱化。賴小民被判死刑之後,中紀委官網發長文列舉賴小民四宗罪,披露華融公司被整改細節,並將習當局以賴小民案為契機掀起金融系統全面整改風暴的內幕公開,凸顯習與江曾權貴集團「錢袋子」爭奪戰正在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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