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報道,程蘭,68歲,一人獨居,遭受由南京市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操控下的一系列迫害:2019年8月29日,被棲霞公安分局便衣警察跟蹤、綁架、非法抄家,隨後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迫害22天。9月20日,被非法轉刑事拘留。

2020年5月8日,程蘭被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非法構陷到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5月25日,被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非法公訴到南京市玄武區法院(被取保候審)。

6月20日,程蘭將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檢察官陳麗芳(女) 、檢察官助理劉松茂控告到南京市檢察院,追究公訴人涉嫌違法犯罪責任。不久,她被南京市檢察通知,其控告資料已轉到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審查處理。之後,程蘭沒得到任何有關消息。

8月12日,程蘭被南京市玄武區法院非法庭審。她為自己做無罪辯護,逐一反駁了檢察官的公訴。

公訴人指控她「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她反駁道:「我沒有破壞法律實施,事實上,我一個普通公民也沒有權力和能力破壞法律的實施;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和它的追隨者們,江澤民之流迫害法輪功既違憲、違法……」

她問公訴人,自己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她的行為沒有犯罪後果、沒有受害人、沒有社會危害性。

公訴人一直啞口無言,法庭當日沒有宣判。

10月中旬,程蘭在法院取保候審期間,發現自己的銀行卡中沒有9月份、10月份的退休金,住房補貼也只發了一部份。她去南京市社保中心查詢,被告知是她原單位(鼓樓公安分局)要求停發其工資的。於是,她給單位領導寫了一封長信,要求補發自己的退休金。

原單位沒理睬她的信,卻直接扣發了她的養老金。她打電話找到相關領導,得到的答覆是,她把單位搞成這個樣子(指她曝光了她遭受的情況),還說她的事涉及到南京公安局、上級等。

隨後,程蘭向南京市公安局、政法委等領導寫信反映情況。11月中旬,南京市公安局回覆她,她的來信材料已轉到她原單位處理。

12月16日,程蘭接到南京市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的電話,被通知17日下午去拿判決書。她去後下落不明。#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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