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檢察院在周二(15日)傍晚通報,12名越境逃亡被拘捕在深圳的港人中,有10人分別被指控所謂的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及「偷越邊境罪」,已經被檢察院向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提出公訴。另外2名未成年的黃臨福及廖子文,檢察院將在近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作出裁決。

10人中的鄧棨然、喬映瑜,被指控所謂的「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其餘8名港人被指控涉嫌「偷越邊境」,包括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

按照規定,公民可以申請旁聽公審的案件。但對於敏感的政治案件,當局通常會以「座滿」為由阻擋家屬和媒體入庭旁聽。

家屬以及他們委任的律師,至今一直被公安拒絕與12名港人會面。家屬們聘請了13名大陸律師,全部遭到公安約談施壓,已經有6人決定退出代理工作。

家屬盼入庭旁聽並得到公平審理

據《蘋果日報》15日報道,李子賢的父親指出,12港人的案件備受全球關注,目前只能期望大陸依法行事,儘快公佈審訊時間表,讓家屬可以到大陸聽審。對於能否儘快與兒子會面,他表示機會仍是「一半半」。

據參與協助12港人家屬的香港大律師兼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表示,大陸一向慣於趁聖誕期間審理政治案件,以減少引起西方社會關注。而且不少政治案件都在開審前3天才公佈日期。

另一位協助12港青的鄒家成則引述家屬指出,家屬希望當局可安排免隔離檢疫14日,讓他們親身到庭旁聽審訊。並希望當局以公平、公正的形式審訊。

鄒家成還表示,自深圳市鹽田區檢察院發出通報後,大陸多份黨媒都大肆報道有關消息。他認為這些都是為了營造大陸的司法制度公平公正的假相,以掩飾中共削奪人權的現實。他深信,外界不會被這些宣傳所矇騙,因為中共對12名港青的所作所為,全世界已經看得很清楚。

聖誕節將至,鄒家成呼籲港人能繼續支持12港青,繼續街站及寫聖誕卡行動,聲援12名港青,直至他們安全回港。

根據大陸刑法,「偷越邊境罪」最高會判監1年,並且罰款;「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一旦罪成最少判2年、最高7年,如被法院認定涉及「情節特別嚴重」,最高更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今年8月23日,參與反送中抗議運動的12名港人乘坐快艇離開香港,準備前往台灣,但未出香港水域就被大陸海警截獲,扣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

根據黃之鋒入獄前提供的香港飛行服務隊內部文件,顯示香港警方早已獲知這次的偷渡計劃,並聯同飛行服務隊「設陷阱」,故意將12人「送中」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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