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將在美東時間7日下午(香港時間8日早上),就《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進行表決,並有望在當天通過。法案再經參議院表決後,由總統簽署生效。該法案生效後將為可能遭受政治迫害的抵美港人提供庇護。

《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最早在今年6月底,由共和黨眾議員金Adam Kinzinge及民主黨眾議員Tom Malinowski提出。Malinowski採納共和黨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提出的《香港安全港法》及其它涉港法案的部份內容後,於9月29日推出更新版的《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提出兩天後即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獲得一致通過。

由於法案被列為「擱置辯論規則」(Suspension of the rules),即已獲得至少三分之二議員支持,不存在爭議,立法過程進入快速通道,在全院審議辯論時限40分鐘,並且不會有新的修正案,故法案有望在當天投票中獲得通過。法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會送往參議院表決通過後,再送交白宮由美國總統簽署生效。

根據法案內容,美國政府會為持有效簽證抵達美國,但返回香港後可能面臨政治迫害的港人,提供「臨時保護身份」。法案亦會幫助為逃離政治迫害赴美的香港居民,加速處理難民申請程序,包括在抗爭活動中曾參與和平示威而被捕、被起訴或被判有罪的港人,以及記者、急救員、協助被捕者的法律人士等。此類申請將不會受美國全年難民接收人數限制。移民政策類別方面,亦將對香港和大陸移民申請作出區別。法案還將推動國際合作,鼓勵理念相近的盟國一同為受北京壓迫的港人提供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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