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2日,陳彥霖逝世第14個月;晚上有街坊及市民,在將軍澳尚德村十字路口(尚十),舉行梓彥(周梓樂及陳彥霖)悼念活動;遭到警方以疫情及阻止群眾聚集為理由禁止。
晚上大約八時十分,年約五十歲的陳女士,被警方阻止在現場放下鮮花,唯有獨自站在過往尚十花壇的位置,默默進行悼念。期間社工呂智恒( 北區連線成員 )及友人在旁邊唱聖詩及朗讀聖經。現場大約有十多名警員,並沒有其他街坊或悼念人士。
陳女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她本人是一名殘疾人士,多年來一直為腳患問題所困擾,醫生曾經多番警告不宜長時間站立。她在下午的時候親手插了兩扎鮮花,準備晚上到尚十悼念現場獻給周梓樂及陳彥霖。可惜現場警方並不批准舉行悼念,甚至在地上擺放鮮花也不允許,陳女士只好默默地緊抱鮮花站在現場,進行悼念。
陳女士在與記者交談期間,一度傷心落淚並且抽泣,「佢兩個死得好慘(陳彥霖及周梓樂),佢兩個仲好後生,原本會有好多將來,但係而家乜都冇曬,我好心痛⋯⋯」
記者所見,她大約八時許站在上址,直至晚上九時半,懷疑她體力逐漸不支,之後自行離開。離開前,她表示仍然會堅持每個月到現場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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