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失敗,不僅讓岳飛一生的夢想破滅,也讓他過早地走向生命的終點。在戰場上,岳飛是讓金兵聞風喪膽的蓋世英雄;回到官場,他卻因戰功赫赫而飽受猜忌。在三十九歲的盛年,一心為國的岳飛被權臣謀害,留下永遠的遺憾。

今天的岳飛墓或岳王廟前,都赫然鑄著幾位迫害岳飛的奸人跪像,最多的有五位,分別是秦檜夫婦、万俟禼卨、張俊、王貴。秦檜作為南宋的第一奸臣,自然是殺害岳飛的主謀,那麼其他四位又做了哪些惡事,讓岳飛不幸蒙冤呢?

奸相權臣 結怨忠良

在十二道金牌的催促下,堪稱南宋長城的岳家軍黯然撤兵。岳飛在悲憤與失望之下,請辭軍務,但因戰事未停被高宗拒絕。果然淮西戰事再起,岳飛受命馳援。誰知前線將領統領不力,導致宋軍先勝後敗,行同兒戲。岳家軍不僅徒勞無功,岳飛還受到牽連,被誣奏為逗留不進,成為日後冤案的一項「罪證」。

淮西之戰後,金國自知無法滅宋,宋帝更希求偏安,兩國君主皆有再次和談之意。國中無戰事,金國不再是高宗的心腹大患,另一重隱憂又漫上心頭,也就是許多皇帝都難以避免的,對武將的忌憚。

同樣,獨擅專權、賣國求榮的宰相秦檜,視主戰派將領為眼中釘,尤其對岳飛,更欲除之而後快。這不僅出於戰、和之見與忠、奸之心的根本對立,更是來自金國的直接授意。因為在紹興十年,金兀朮曾傳密信給秦檜:「你每天都請求議和,但岳飛一心收復中原,又殺了我的女婿,此仇不能不報。必殺岳飛,再談議和之事。」

因此,秦檜不遺餘力地挑撥高宗和武將之間的關係,並想方設法置武將們於死地。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高宗效法宋太祖「杯酒釋兵權」的舊事,宣詔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將赴「行在」臨安覲見,每日設宴款待,還為他們加官晉爵。實際上三大將明升暗降,從此失去兵權。

南宋劉松年所作的〈中興四將〉圖(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岳飛全身立像)。岳飛為左起第二個。
南宋劉松年所作的〈中興四將〉圖(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岳飛全身立像)。岳飛為左起第二個。

岳飛、韓世忠皆以忠義著稱,為抗金事業的失敗而痛心;唯獨張俊為了榮華富貴,趨炎附勢攀附秦檜,並表示願意助其陷害另外二將。見張俊已不構成威脅,秦檜下一步要動資歷更老的韓世忠。五月上旬,張俊、岳飛奉旨赴楚州,即原韓家軍的駐地,視察軍務。出發前,秦檜暗示岳飛,此行是為了羅織韓世忠的罪名,並「肢解」其軍隊。

忠正磊落的岳飛自然嚴詞回絕,並說:「我和韓世忠共事,如果讓他無辜被問罪,實在是辜負他!」他特地向韓世忠馳書報信,告知秦檜毒心,卻因此得到秦檜更深的怨恨。在韓家軍營中,岳飛又苦心規勸張俊,不要解散韓世忠的隊伍,並極力反對張俊出於退守目的而主張修築楚州城防的決議。這樣一來,他和張俊的誤會也不斷加深。

奸臣陷害 沉冤難雪

張俊依附,韓世忠無權,能夠阻礙宋金議和的只剩下岳飛了。而岳飛耿直正行,破除了秦檜和張俊瓦解韓家軍的陰謀,他二人的怨毒之氣全都轉移到岳飛身上。秦檜暗中唆使爪牙万俟卨等諫官,出面彈劾岳飛,誣告他援淮西不力,又在視察軍隊時「揚言」棄守楚州。

於是宋廷中黑白顛倒,謗議四起,奸臣橫行,忠臣見黜。八月,岳飛再次請辭官職,終於得到高宗「准許」,過上清閒而不問政事的生活。然而,「免官」僅僅是秦檜的一步棋,殺害岳飛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欲誅殺一位大功臣,必須要有一個「殺無赦」的罪名,而在古時非謀反大罪莫屬。然而岳飛一生忠君報國,在他身上根本找不到任何謀逆的跡象。因而,秦檜和張俊需要一個有力的「內應」,由他來告發岳飛,才能讓人信服。

岳家軍都統制、岳飛的左膀右臂——王貴,成了他們威逼利誘的目標。早先王貴的手下,趁某戶民宅失火時行竊,被岳飛發現,牽連王貴杖責一百軍棍;潁昌大戰中,王貴一度怯戰,更是犯了軍中大忌,差點被岳飛斬首。他們認為,王貴應該是最恨岳飛的人,便成了他們拉攏的最佳人選。

不料王貴一口回絕:「岳飛是大將,在用人方面必須賞罰分明。如果因此而怨恨他,那麼要怨恨的也太多了!」但是狡猾的張俊費盡心機,尋來王貴不為人知的隱私,最終迫使他背叛岳飛,做了殺人幫凶。另外,他們又找來軍中一直對岳飛懷恨在心的王俊。二王聯合誣告,聲稱張憲欲與王貴合謀造反,逼迫朝廷將兵權歸還岳飛。謀反一事還牽連到岳飛的長子岳雲。

秦檜便上奏,將張憲、岳雲押送大理寺徹查,並召岳飛入京一並審問。高宗聽說後,先是表示驚駭,但出於猜忌之心,也很快默許。因此,張憲和岳雲被捕入獄,更遭到嚴刑逼供,被打得體無完膚,始終不肯說出半句誣陷的證詞。但是這一次,岳飛也真的在劫難逃了。

盡忠報國 天地可鑑

在朝廷詔令下達前,岳飛在家中過了一段兒孫繞膝、平靜溫馨的時光。抗金的失敗與前途的渺茫,仍然令他惆悵滿懷。一日,他寫下一首與《滿江紅》心境迥異的《小重山》表達內心的無奈:

「昨夜寒蛩不住鳴,驚回千里夢,已三更。起來獨自繞階行,人悄悄,簾外月籠明。

白首為功名,舊山松竹老,阻歸程。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

古人多以絃斷為不祥之兆,或許在岳飛心中,早已預感到未來的結局。張憲、岳雲受審之事,他全然不知。直到紹興十一年九月的某天,他見到了前來宣詔的使者,才對秦檜的行徑有所了解。但岳飛更相信,岳家軍人是清白的,只要自己出面對證,就能洗刷所有人的冤情。因而,他帶著幾名親信匆匆上路。

岳飛明知回朝凶多吉少

夜裏投宿驛站時,隨行者都認為此行凶多吉少,紛紛勸岳飛不要去臨安受審。岳飛卻堅定地說:「只得前邁!」連勸三次,不改其言。岳飛如何看不透秦檜的詭計,又怎不知自己面臨的危險,但是他言行坦蕩,無愧天地,便抱著視死如歸的氣概,毅然前行。

十月,岳飛剛到臨安不久,秦檜就迫不及待地派人矯詔,騙他至大理寺,將他正式下獄。岳飛只見四周垂掛著門簾,氣氛陰鬱詭異,萬分驚愕地說:「我為何會到此?」有獄吏出面告知,要帶他去受審。岳飛嘆:「我為國家付出半生心血,為甚麼今天卻到了這裏?」只得無奈隨行。

一生忠心報國 竟被奸臣所害

審訊前,獄吏還敲著木杖厲聲喝斥他:「叉手正立!」岳飛這才恍然大悟,自己不再是叱吒疆場的統帥,只是一個背負冤屈、不得不受辱於小吏的犯人,於是慨然長嘆:「我曾統領十萬大軍,今日才知道獄卒身份的尊貴啊。」

面對主審官——御史中丞何鑄的審訊,岳飛依然坦蕩無懼。他沒有為自己過多地辯解,而是袒露背脊,讓他去看自己背上,那深入肌膚的四個大字——「精忠報國」。父母的諄諄教誨言猶在耳,高宗也曾欽賜「精忠岳飛」的軍旗嘉獎,這樣一個至孝、至忠的岳飛,怎麼可能有謀反之舉?◇

註釋:

(1)出自《鄂國金佗稡編》卷8:金人謂檜曰:「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

(2)出自《鄂國金佗稡編》卷20:先臣歎曰:「飛與世忠同王事,而使之不辜被罪,吾為負世忠!」

(3)出自《鄂國金佗稡編》卷8: 貴不欲曰:「相公為大將,寧免以賞罰用人。苟以為怨,將不勝其怨矣!」

(4)出自《鄂國金佗續編》卷28。

(5)(6)出自《三朝北盟會編》卷206:良久,秦檜密遣左右傳宣:「請相公略到朝廷另聽聖旨。」候宣詔即時前去,卻引到大理寺,侯駭然曰:「吾何到此?」才入門,到廳下轎,不見一人,止見四面垂寬。才坐少時,忽見官吏數人向前云:「這裏不是相公會處,後面有中丞,請相公略來照對數事。」侯點頭云:「吾與國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

(7)出自《三朝北盟會編》卷206:有卒執杖子,擊杖子作聲而叱曰:「叉手正立!」飛辣然聲喏而叉手矣。既而曰:「吾嘗統十萬軍,今日乃知獄吏之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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