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新修訂下僅限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傳媒機構,事件引發極大非議,被指變相實行政府發牌制度。曾任皇家香港警察的男演員王喜昨日於直播節目中狠批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現在是在玩耍嗎?」要求警方交代本次修訂來自《守則》哪個章節、是否仍有其他可公開章節等。對於記協有意提出司法覆核,他就直言這是員工內部守則,覆核「只會浪費訟費」,並且呼籲記者勿與警方正面衝突,「在安全情況下紀錄、公開警員在公眾地方的一舉一動」。
一直關注警權問題,曾因在諷刺時弊節目《頭條新聞》中扮演「忠勇毅」一角而遭警方去信點名批評的王喜,昨日在其YouTube頻道節目《Talking HE》中提到「竄改記者定義的後果」,回應警方修訂《通例》事件。
通例尤如員工守則 質疑突然部份公開
他指《守則》猶如員工內部守則,「今次公開員工手冊部份內容,是否當全香港750萬人都是他們同袍,他們的『自己人』?」他又批評公開章節「沒頭沒尾,只公開兩行字,就連來自哪章哪節他不知道。」
今年6月1日,《眾新聞》曾根據《公開資料守則》,要求警方公開《守則》內的章節標題,警方卻以「妨礙調查、拘捕行動」為由拒絕。對此,王喜質疑為何當日傳媒只是要求公開標題而非內文也遭拒絕,今日卻又突然公開部份條文內容,「找兩頁紙並丟出兩行字,然後告知大眾這是守則的一部份?我怎知道這是夢遊寫出來,還是扶乩扶出來?」要求警方一併列出,本次修訂來自《守則》哪個章節,「否則就是刮了6月1日警方的19巴掌了」。
他亦提到如果現時《守則》某一部份可以公開的話,希望警方一併列出哪一部份可以公開,哪一部份須要保密,「不能從前提過不能公開,然後突然公開兩句出來。」
要求列出國際認可知名準則來源
對於新修訂下,非本地媒體須為「國際認可及知名」,他又批評條文定義缺乏主體,未知屬於哪個國家、部門、人士所認為的國際知名,「我認知的國際,與郭嘉銓所認知的,甚至鄧炳強(警務處處長)所認知的是不一樣的嘛,我怎知道你們是否在說『共產國際』?」
他亦質疑條文如果引用國際認可標準,事前曾否通知有關部門,而且當局是否允許用於員工守則裏面,「還是你又躲在一角,剽竊他人認知?」他不相信警方做出剽竊行為,故此促請警方列出國際認可標準來源以及諮詢過程,「既然你當我們是『自己人』,將內部的員工手冊公諸於世,這麼機密的事公開的話也要詳細一點,拿出一些依據。」
不透露誰有權設封鎖線 PC或成CP
他又引述郭嘉銓於信中聲稱,作出有關修訂原因在於感到部份傳媒在封鎖範圍內阻礙警員工作,質問警方在現時行動中何等職級以上有權宣佈,某個時段開始在某個區域中可以進行封鎖,「不然一個尋常藍衣 PC(軍裝警員),也能當自己是 CP(處長),旺角巡邏期間突然宣佈西洋菜南街已經被封鎖?」
王喜更加直言當局重新定義記者身份,在行動封鎖範圍內不容許定義以外的記者採訪,旨在拒絕、禁止一些不想出現的人留在封鎖線內,並且排除在某些事件外,「警方設封鎖線,定必因為發生某些事件,為了方便處理,不想未受核實及不容許的人旁觀、紀錄警方處理事件手法,故此不是因為記者身份(無法識別),而是因為能夠紀錄警方。」他指警方絕對須要回應誰人有權封鎖、封鎖範圍及時間等細節,「要讓前線警員回答公眾疑問,整條街道的使用權不是任由警員控制,不是任由警員掃蕩。」
日後或懷疑一人為記者就能截停搜查
對於警員過往截停盤問搜查標準,在於懷疑該人「腰間隆纏物件、行藏鬼祟、形跡可疑、顧左右而言他」等等,然而隨著有關修訂實施之後,王喜有感現在或已重新定義,警方只要質疑某人是個記者就可截查,「最簡單是『我懷疑你是個記者』,就能將人截停搜查。」不過,他認為這是一個既方便又懶惰的做法,「純粹因為懷疑是個記者就要截停搜查,這樣你們很舒服吧!」
提到近日大批傳媒在社會場合中遭受警方包圍,繼而一字排開截查核實身份,他形容為「尤如行刑一般」。他亦指出以警員現時的能力,能否識別傳媒身份亦成疑問,「最簡單是『德輔道中』、『白蘭軒道』英文也讀不到的話,當有記者出示『Next Media』的記者證,警員會否無法辨識?」
強調「警察不怕法律,最怕攝錄」
其後王喜更進一步直言,現時每次警方都將為數30多名記者截查近四、五個小時,質疑是在掩飾其他行為,「同一時間另一範圍是否已有其他警員正在『為所欲為』?」他堅信這才是警方竄改記者定義原因,強調「警察不怕法律,最怕攝錄」,新修訂下即有合理理由,將所有會攝錄警員每個動作、每個工作過程的人排除在外。
記協考慮司法覆核 王喜:省點錢吧!
有消息指,記協考慮提出司法覆核,王喜笑言「省點錢吧!」認為《通例》屬於員工守則,「不太關外人事」,倘若司法覆核只會浪費訟費。「這個屬於員工守則而非法例,假設消防處如修訂員工守則,不許消防員在消防局內作穆斯林敬拜,這又算否剝削宗教自由?」他認為協會應想想如何協助網媒更好。
擔心稍後更改「市民」「幼童」定義
他更擔心,今次修改「傳媒代表」先例一開,打開缺口或會後患無窮,「警方遲些會否又再突然竄改《通例》,例如對於『市民』、『幼童』(日前一名購物遭防暴警撞飛的12歲女童事件)等等再有新的定義?」他又慨嘆「我已追不及警方說辭的變化,何時當我們是個自己人,何時當我們是外人」。
對於警方或會安撫市民以上事情不會發生,更可能指控他危言聳聽,他只笑笑道,「不是吧,你們三萬成員現在每個各有特色、如此出色、多才多藝,突然派個『天兵』出來封路也可能吧。」
英治年代曾任皇家香港警察多年,他更感慨地指,「現在當個警察當到這樣,我放下委任證辭職已三十年,你好不好意思,有哪一句說錯你們?隨意丟兩行字出來,就說警方眼中『記者』就是這樣,現在在玩耍嗎?你們有槍,可以送人進去監獄,可否認真少少?」
自薦為PPRB總警司 協助解決公關問題
曾因香港電台諷刺節目《頭條新聞》飾演「忠勇毅」一角而同樣收過郭嘉銓來信投訴的王喜勸勉郭總警司「不要再寫信了」,反建議警方應聘請他為顧問,處理公關問題,「我只需要收取郭嘉銓的薪資,不要房屋以及其他津貼,我替警隊撰寫公關信件!」不過,他亦知道警方不會當他是一回事,他也只能繼續嘗試剖析警隊行為。
警方排拒記者或觸發成「全民記者」
至於警隊排拒不合官方資格記者,王喜直言行動非常愚笨,「日後或會引發一個『全民記者』行動,所有住在大廈的人,將會因為不值記者遭受排拒,從而代替記者攝錄警察執法工作,這樣撩起大家幫助記者執行天職,訓練更多記者紀錄警員『為所欲為』。」
呼籲前線記者勿與警員硬碰
王喜最後呼籲所有前線記者,不要因為警方修訂而與警員正面衝突。「所有辛苦讀書的每一位記者,不要與警方有正面衝突,不要中計。警方現在這個舉動正正是要撥開記者,目的不是封鎖事發現場,而是封鎖你們,將你們圈起來慢慢處理,慢慢核實身份,從而給予時間讓他們在另一位置,以為沒有監察之下做些『好事』。」
他亦提到,「全民記者」只能依靠全港市民同心合力,互相保護,「在最安全的環境下紀錄、公開警員在公眾地方的一舉一動,然後放在恰當地方,交由國際權力機構,按照國際標準審視行動是否符合人權,是否屬於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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