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在被控數百萬美元的賄賂審判中,被控的7項罪名全部成立,或面臨數十年的監禁。
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裁決,納吉布被控涉及SRC國際公司(一馬發展公司,即1MDB的前子公司)資金的3項刑事失信、3項洗錢以及1項濫用權力指控,全部成立。
納吉布表明不服裁決,他將繼續提出上訴。
納吉布在2009年至2018年期間任馬來西亞總理,他是馬來西亞第一位被控上法庭的領導人,該案被廣泛視為對馬來西亞現政權反腐敗努力的考驗。
圍繞馬來西亞1MDB的醜聞揭示了一個全球的欺詐和腐敗的網絡。納吉布本人5宗官司纏身,面臨著21項洗錢罪和4項濫用職權罪,但他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他的妻子羅斯瑪‧曼索(Rosmah Mansor)也面臨洗錢和逃稅的指控,她也表示不認罪。
馬來西亞法官穆罕默德‧納茲蘭(Mohamad Nazlan Mohamad Ghazali)告訴吉隆坡高等法院:「在審查了本次案件的所有證據之後,認為證據確鑿。」
7月28日對納吉布的指控是甚麼?
7月28日的審判集中在納吉布把一馬基金的4,200萬林吉特(1,000萬美元/770萬英鎊)轉移到自己的私人帳戶上。
納吉布否認這種不法行為,說他被目前逃亡的財務顧問劉特佐(Low Taek Jho,亦稱Jho Low)欺騙。納吉布的辯護團隊稱劉特佐才是主謀,後者在美國與馬來西亞都遭到起訴。
納吉布的辯護隊辯稱,他當時被蒙蔽,相信他帳戶中的資金是由沙特王室捐贈的,而不是從一馬國家基金中挪用的。
一馬基金案醜聞回顧
大馬華裔富商劉特佐(Low Taek Jho,亦稱Jho Low)在當時擔任總理的納吉布的支持下,於2009年建立了一馬發展公司(1MDB),成立的目的是促進該國的經濟發展,幫馬來西亞成為東南亞地區的金融中心。
納吉布2018年敗選後,新政府下令調查被視為全球重大弊案之一的「一馬公司醜聞」。
根據協助馬來西亞調查一馬弊案的美國司法部表示,2009年至2015年之間,大馬華裔富商劉特佐挪用的金額高達45億美元,目前涉貪在逃,而納吉布被控收受6.8億美元的賄賂。
媒體報道,劉特佐揮霍著這筆偷來的錢,在美國過著奢華的「上流生活」,購買豪宅、私人飛機、名家藝術品,甚至投拍荷里活大片《華爾街之狼》。有指劉已易容及改名,藏匿在中國。
上周,美國銀行高盛(Goldman Sachs)與馬來西亞政府達成了39億美元的和解協議,原因是馬來西亞指控該行在協助1MDB發行65億美元的債券承銷過程中誤導投資者,並從中賺取6億美元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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