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7月28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會)將審議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教席去留問題。此前,港大教務委員會(教委會)已裁定校方未有充份理由解僱戴,外界目前關注校委會是否會推翻教委會保留戴的教席之結論。

此外,港大學生會27日亦向教務處處長遞信,認為教委會為港大學術範疇之最高權力架構,校委會不應推翻教委會之建議,否則重演2015年副校長任命風波。據消息人士估計,會議有可能如副校長任命風波般,以投票方式表決。

教委會:戴耀廷的行為不構成解僱理由

2014年佔領中環運動的佔中三子之一的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於2019年因公眾妨擾罪被判16個月,事件波及他在港大留任資格,港大為此組成調查委員會,成立「探討充份解僱理由委員會」(Committee of Enquiry into Possible Good Cause)。

據悉,委員會經過逾半年的討論,亦曾傳召戴耀廷陳詞,最後將報告呈教委會審理。港大教委會經討論後認為戴影響大學聲譽,構成行為不當(misconduct)的指控成立,但並不構成解僱理由。

港大校委會7月28日將決定戴耀廷教席去留問題,港大學生會27日向教務處處長遞信,促保留戴耀廷教席。上圖為戴耀廷接受英文大紀元專訪。(影片截圖)
港大校委會7月28日將決定戴耀廷教席去留問題,港大學生會27日向教務處處長遞信,促保留戴耀廷教席。上圖為戴耀廷接受英文大紀元專訪。(影片截圖)

港大學生會遞信 促保留教席

對於戴的事件,港大學生會27日發出公開信表示關注校委會對戴耀廷教席去留的決定,呼籲各校委在會議上「責先利後」、考慮教委會的建議,不需開除戴耀廷教席。

學生會表示,校委應參照《校務委員會成員指引及行為準則》,以公眾受托人身份公正行事,而非側重政治或個人利益。另外,學生會引述教委會結論認為,判定戴耀廷行為失當已足令各界反思,其行為不足以構成被解僱理由。學生會不認為戴因追求民主制度而被吿是一種行為不當,亦不認為其行為會影響作為港大教師身份的教學質素。

學生會並督促校委會根據大學條例第12(9)條,「除非經過充份調查事實並收到教務委員會調查結果的建議後,教委會認為有充份理據終止教師的任期,否則校委會不應終止任何老師的任期。」現今教委會已作出不終止聘僱的建議,校委會不應推翻教委會建議。

港大校委會7月28日將決定戴耀廷教席去留問題,港大學生會27日向教務處處長遞信,促保留戴耀廷教席。(影片截圖)
港大校委會7月28日將決定戴耀廷教席去留問題,港大學生會27日向教務處處長遞信,促保留戴耀廷教席。(影片截圖)

港大校友會:若校委會推翻建議 將立極壞先例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也表示,雖對會議結果不感樂觀,但若校委會執意推翻教委會建議,將為日後同類事件立下極壞先例,不但變相讓校委會失去制衡,亦會嚴重損害學術自由,相似情況就宛如2015年副校長任命風波重演。

2015年香港大學校委會否決任命「遴選委員會」推薦的陳文敏為港大副校長。陳文敏於2002年至2014年間出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至2014年11月有傳媒披露陳文敏獲推薦為副校長,但同時指陳文敏親泛民主派的政治立場與政府官方不一致,至2015年初傳出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干預香港大學聘用副校長的事務,對校委會成員展開遊說不要委任陳文敏。

2015年3月,梁振英以校監身份委任背景具爭議性的李國章加入香港大學校委會,並拖延副校長人選的決定,其後更任命李國章為校委會主席。時港大師生發起集會,抗議特首介入港大校務,衝擊學術自由,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企圖闖入校委會會議引生肢體衝突,而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的議案於2015年9月29日被否決。

戴耀廷教席事件,倘若校委會推翻教委會建議,執意解僱,戴可根據《香港大學條例》,以不服校委會裁決,向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提出上訴,亦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港大學生會表示,如校委會推翻教委會建議,學生會將發起聯署聲明,希望引起社會及學界關注,再視乎情況考慮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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