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6 月 26 日)下午4時宣佈,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3位主任裁判官及一位常任裁判官,包括早前於粉嶺裁判法院裁定前線執行緩衝職務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罪成,並重判一年的暫委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任命於 6 月 29 日起生效。
新聞稿指,嚴舜儀、蘇文隆及徐綺薇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潘弘翰則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其中,蘇文隆於 2006 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蘇文隆的裁決屢屢受人質疑,包括去年對 7.21 白衣人所涉案件,撤銷其中 4 人宵禁令、休班警由羅湖返港後藏冰毒一案,僅罰款 5,000 元及接受 18 個月感化令、北區醫院病房遭警私刑虐待老翁,重判襲警罪成監禁 6 個月,以及近日前線履行人道救援的社工劉家棟,重判阻差辦公罪成判刑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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