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運動中,不少被捕人指曾遭香港警方施暴,甚至以性暴力侵犯、凌辱。昨日(6月22日)再有受害人勇敢站出來作證。一位年僅17歲的少女,去年在沙田被捕後,遭女警無故地捏胸。在警署內又被警方處以「三級搜身」,即須先後脫上下身衣物赤裸搜查,期間女警更無理地將頭靠近其敏感部位,並對她出言侮辱。她曾六度要求致電家人、律師不獲受理,男警將其帶返寓所搜查又沒律師陪同。事後少女身心嚴重受創,三度自殘未遂獲救,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須留醫精神病院將近一個月。現時她被警方控以一項襲警罪名,呼籲香港市民提供當日片段。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怒斥警方做法荒謬,已對涉事少女構成性暴力,並炮轟社會福利署失責失職,至今沒有介入事件。協助遭警暴受害人組織「Stand With You」創辦人吳傲雪表示,組織至今接獲雙位數同類受害人求助。

年僅17歲的少女K同學(化名),在吳傲雪、社總外務副會長張志偉、理事陳虹秀陪同下會見記者,基於牽涉訴訟,不設記者提問環節。她憶述事件時指,去年 9月25日晚上9時30分左右在沙田港鐵站Fancl門外被捕。在被警員帶往警車途中,警方不斷以髒話對她作羞辱,一名女警更曾數次捏其胸部,直至她高聲喊「不要捏我胸部」,加上在場市民大呼「已經拍攝了」後,該女警才停手。在警車上,警員繼續出言謾罵、侮辱。對此,K同學表示,「我感到很害怕,也很無助,警員在公開場合中也能做出這些事情,在警署內無人目睹之下,根本無法想像他們會對我做甚麼......」。

在到達警署後,K同學聽到警方正在議論控告甚麼罪名。警方本來表示將會控以非法集結,後又改為襲警,更加出言恐嚇,表示「好!正!」以及「你一定坐牢了!」期間,她曾經多次要求上廁所,但都不獲理睬。她在恐慌之下表示上廁所是基本人權,一名女警竟冷笑道「人權只是基於你有自由,你現在是犯人,你的自由是由我們(警察)作主,你最好閉上嘴。」有警員甚至帶譏笑語氣,模仿K 同學道「我也有人權!」她全程被警員以索帶捆綁雙手超過一小時之後才獲准上廁所,然而如廁過程又遭女警全程直視,該女警指「規矩一定如此。」

6次要求通知家人 見律師

K同學在警署內曾經至少6次要求致電律師及家人,但遭警方一直拖延,最終未能聯絡,只在朋友知悉其被捕後,代為聯絡義務律師,方獲律師接見。K同學指出,「身處警署整段等待期間,我感到沒有人權,覺得非常徬徨、無助與恐懼,好像任人魚肉一般,更不斷受惡言相向以及言語諷刺。」

其後,警方竟要求她「三級搜身」,即須先後脫下上下身所有衣物作搜查,期間一名女警將頭靠近她的敏感部位,並且出言侮辱。K同學指「直至現在,我仍能感受這份羞恥感。我從沒有被人如此打量全身,尤其私人部位,加上不斷遭受言語侮辱,感到很沒尊嚴,被警方當成動物般看待。」後來,K同學被一班男警帶返寓所搜證,由於在被捕時她掉了一隻鞋,警方只給她提供一對紙拖鞋,「我由下車直至步行回家的一段路,都感到很無助。」搜查過程沒有律師陪同,她也基於恐懼不敢作聲。

事件發生之後,K同學開始很容易受到外來聲音及突然的觸碰所恫嚇,心情難以平復,在嚴重時更會出現焦慮發作、哭泣、發惡夢等症狀,「當時,我還不願意承認情緒崩潰是由於警方的性暴力所致。」後來,K同學被捕後遭警捏胸片段在網上流出,網民留言不是同情,卻是霸凌、惡意抨擊其外貌與身材,並且指其遭遇小題大做,「加上社會主流對性暴力的標準是,除非事件對一個人身體造成實質傷害,否則沒資格稱作『性暴力』。其實這是很多遭性暴力受害人不敢求助的原因。」導致K同學無法接受,三度自戕幸而獲救,後被送往精神病院,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須留院治療將近一個月,未能上學。

出院之後,K同學接觸一班擁有相同經歷的人,慢慢了解到性暴力其實並無既定形式,更與受害人的性別、外表並無關係,「錯的是施害者,警方只當被捕人是發洩工具,透過侮辱手段以摧毀其尊嚴,希望我們滅聲,甚至後悔曾站出來指責政權不公。」

她斥警方以至整個政權,一直利用卑鄙手段傷害人民,以打壓披露真相的聲音,「執法者應按照法律辦事,無權力向人民行使私刑,甚至指鹿為馬,攻擊並污名化發聲的人,甚至加上莫須有的罪名。」

原告變成被告 涉事警員卻沒被追究

她又舉出另一個遭警方性暴力的例子,「像X小姐的事件,受害人被警察輪姦成孕,卻遭警方檢控,誣告她給予假口供,並通緝受害人,『原告變成被告』,涉事警員卻沒有被追究。到底社會有多荒謬,才能容讓這種事情發生?」她更指出,社會出現清算文化,導致受害人不敢向專業人士求助,「我們根本不知哪些專業人士能夠信任,擔心他們會將事件轉告警方,以作拘捕。」

不過 K小姐表示,不想違背自己初衷,成為政權的傳聲筒,縱使擔心仍勇敢站出來發聲。「很老實說,我也有將來的目標想要實現,亦會擔心站出來說出這番話後會影響前途。然而,極權政府之下,我們根本毫無夢想可言。」

她希望趁17歲這尚未帶包袱的年紀,在尚可發聲的時候,向著打壓的人表示,「我們絕不害怕,更不會因著打壓而放棄。縱使政權能以槍林彈雨鎮壓反對聲音,但無辦法殺死人民對於公義與自由的追求,更加不可能將真相掩蓋。」

痛苦是真實 但並非你錯

同時,她希望鼓起勇氣站出來,給予其他同遭警方性暴力的受害者勇氣繼續走下去,「每一位暴政下的受害人都不只是一個故事,也是一條生命,也有著自己的人生。我希望給予其他因各自原因而沉默的同學一份鼓勵,痛苦是真實的,但並非你的錯,更沒有人能輕易定義何謂性暴力。」她亦冀望香港人不要麻木,縱使不公義事件頻繁發生。

社總理事陳虹秀斥,在今次事件中,女警對K同學被捕後作出捏胸行為,已直接構成性侵犯。在警署內沒家人陪同下,對未成年少女進行三級搜身更是匪夷所思。她指在警方《羈留搜查表格》中,清楚列明三個不同程度搜身原因,「傷害自己、傷害別人,或會逃跑,我看不到K同學具備上述任何一個因素。K同學也不可能在胸部或下體,收藏與被捕相關的重要證據,例如危險物品。其實純粹一級搜身已經足夠。」

她又質疑,警方過去即使對涉及販毒個案的被捕人士,亦未採取如此高級別的搜身方式,準則難以理解。「被捕人士在無助情況下,往往只能容讓警方施以任何搜身方式。警方在未安排家人及律師陪同下,進行高級別的搜身,毫不尊重人權。」她更表示,搜身級別僅由警署的當值官主觀判斷,不明為何容讓女警無理用頭靠近被捕人士敏感部位,「搜身用眼與手了解就已足夠,警方這個舉措是否視力出現問題?實在很難理解」。

她再指出,警方過往多次以諷刺的言語侮辱被捕人士,對他們構成精神與心理傷害,「特別對未成年人士,或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我們一直多次要求須要陪同他們,因為警方並不具備相關專業去察覺被捕人士的需要,其手法只會對被捕人士造成極大心理創傷而不自知。」她又指出,被捕人士遭長時間反鎖雙手、被拖延與律師會面,甚至如廁過程受到直視等等,都顯示出警方濫權成為常態,也從未公開交代執行原因及準則。

陳虹秀更提到,根據社署《保護兒童免受虐待 — 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基於警方與未成年的K同學,在權力上存在差異,相關行為已構成性侵犯,社署應該主動立案介入事件,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要求警方參與並確立案件。然而過去一年,並未見到社署對於K同學作出任何支援,以免其受傷害。「基本上K同學已不再信任社署能協助她,能夠為她主持公道,對於社工而言是種悲哀。一位性暴力受害者因不信任社署,放棄受保護的權利,本來社署對於保護、關顧受害人士是責無旁貸的。究竟社署是否仍要保持沉默?」

社署疏忽職守 不履行應有責任

社總副會長張志偉表示,作為旁觀者對於事件亦感到齒冷,警方知法犯法,干犯性暴力罪行,亦毫不尊重被捕人士合法權益。他又控訴社署疏忽職守,不去履行應有責任,主動介入事件,失責失職。

同樣曾遭受警方性暴力,創辦「Stand With You」以協助並支援受害人的吳傲雪稱,約在一個月前透過組織認識K同學,「大家不要以為她很堅強,我也只是『阿囡』『阿囡』以稱呼她。」吳傲雪表示作為過來人,明白K同學遭遇,於記招前曾經向她遞上多張紙巾,但遭K同學拒絕。「她說『不行!我要堅強!倘若我不堅強,怎樣鼓勵同路人站出來?我要堅強,直至光復香港,勝利一刻。』其實內心感到十分心酸。」

她又指出,警方現控告K同學襲警罪,案件將於7月21日下午2時半,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現正呼籲香港市民提供肇事相片、片段。「涉事時間為2019年9月25日,晚上9時半至9時45分,位置在沙田港鐵站6號舖 Fancl 門外。如有相片或片段能提供,敬請聯絡社總,電話 92663226,或者 Telegram @SWMsJ。」

談到「Stand With You」,吳傲雪指自從去年公開發聲之後,有不少警暴受害者曾聯絡她,故此成立組織作為中介,轉介法律支援、心理輔導、精神科醫生、社工、傳媒,甚至提供緊急經濟支援。組織成立至今,曾支援受害者約雙位數,第一批受眾是性暴力倖存者,全部曾遭受警方性暴力,當中超過一半被控以襲警罪,「這個數字,我很懷疑警方採取報復行為以誣告受害者。」

受害者有男有女 鼓勵同路人 生命影響生命

她又透露,受害者的性別有男有女,事後全都感到憤怒、無奈、受辱,甚至為當時無辦法反抗惡行而感到自責與內疚;當中超過一半的受害者從未向其他人,包括雙親透露事件,獨自面對沉重心理壓力,「所以香港人要與所有曾遭警暴仍勇敢面對的受害者,在爭取公義的崎嶇路上同行,凝聚支持、關懷環境,鼓勵同路人一同走下去,不要吝嗇一句關心,因為生命可以影響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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