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警方在一天內將15位民主派人士拘捕,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當天晚上見傳媒時表示,警方依照證據執法,不會因涉案人士身分而懼怕。他批評李柱銘鼓動年輕人犯法,應感到羞恥。

被捕的15名人士當中,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秘書蔡耀昌及常委梁耀忠。支聯會於翌日(19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特區政府縱容警方肆意拘捕和政治打壓異己。

聲明更指出,警方所指違反的法律是《公安條例》:「但此條例是違反國際人權準則,聯合國一直建議廢除和修訂的惡法。」

中國事務評論員晨鐘說,鄧炳強說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過去多個月在反送中運動所表現的行為,還有他們選擇性執法的行為那麼明顯,什麼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認為,香港官員、警察「開口埋口」(掛在咀邊)就說「暴徒」、社會動亂,明顯就是走中共那套意識形態。

「現在港府通過警察去所謂執法,美其名時執行法律,實際上在行動時,所有保障執法公正的程序基本都違反,說穿了就是以法律之名讓其可以公然侵犯公民的權利,法治在這班人的手裡可以說已經死了。」晨鐘說。

他指出,18日當天被拘補的民主派人士保釋後言論對香港人都很鼓舞。現在是艱難時期,共產黨要消磨你的意志。他特別提到執業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儀在當天保釋後被問到現在市民對法治失去信心時,她的回答(註一)體現了香港精神,是香港人能抗爭到底的精神。

李柱銘在保釋後表示,自己感到驕傲,可以和香港年輕人走在爭取民主的路上。晨鐘說,這位民主派老人的話感動了他身邊不少香港人。

對於鄧炳強指說一位有法律界背景的被捕人士鼓動年輕人犯法,應該感到羞恥。他說,文明社會裡有一種爭取叫「公民抗命」,過去印度的甘地、美國的馬丁路德金都行使過的爭取方式。「歷史是公正的,誰是歷史罪人,誰是民族英雄,歷史一定還當時人一個公道。」


註一:吳靄儀在4月18日保釋後回答記者關於香港法治形況時說,「如果你說法治已死,就放棄了用法律服務去幫那些被捕或被告的人,這個是絕對講不通的,當法治危急時,你要walk out(離開),還是你要stand and fight (堅持抗爭)呢,這個就是我們法律界人士最重要的精神,情勢越惡劣,我們越要堅決地為當事人辯護,為香港人爭取自由,我們不可以放棄,即使我們心情多麼惡劣,我們都不能夠讓心情蓋過我們的責任,所以就算法律在很危急情況下,我們都永遠不可以放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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