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共吉林省公安廳前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劉培柱(正廳級)被起訴。劉培柱曾參與迫害法輪功長達20年之久。

據中共最高檢察院官方網站9日消息,劉培柱因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劉培柱被指控,在擔任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吉林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常務副廳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等便利條件,通過本人或其他公務員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7月19日,劉培柱落馬。2020年1月份,中紀委官網關於劉培柱的通報中,指劉私慾極度膨脹,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私自設立帳外資金等。

劉培柱曾兼任吉林省所謂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吉林省禁毒委副主任等職。然而《中國新聞周刊》披露,劉培柱保護下的幾個娛樂場所,不管形勢再嚴峻,都敢涉黃。甚至有熟悉長春娛樂行業的內部人士透露,曾有人負責開著高檔車提著袋子去(這些場所)收錢。

不僅如此,2012年有網上舉報文章說,劉培柱指使公安廳打黑支隊非法拘押、迫害當地企業家王興成,導致王家破人亡。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前夕,劉培柱還被傳出因涉腐敗問題叛逃美國駐瀋陽總領事館未遂的消息。時任吉林書記的孫政才調集100名武警及抽調吉林省國安廳30多人,將劉培柱及家人堵在高速公路收費站。2013年2月,該消息再次在網上流傳,海外媒體紛紛轉載。

劉培柱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一事上亦罪行纍纍。在擔任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5年(1999年至2004年)、吉林市公安局長4年(2004年至2008年)、吉林市政法委書記3年(2005年至2008年)、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11年(2008年至2019年)期間,劉培柱因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曾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通告追查達十幾次。

據海外明慧網報道,劉利用職權推動迫害政策、下達迫害指標,不遺餘力地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採用跟蹤、盯梢、蹲坑、電話監聽、網絡監控、人臉識別等邪惡手段,綁架、關押、構陷、誣判法輪功學員,使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投入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遭受酷刑迫害、致死、致殘、致瘋。劉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罪不可赦。

2017年,吉林省共有2,446名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遭受各種經濟迫害的法輪功學員72人次、迫害致死16人、失蹤1人、非法判刑100人次、非法庭審17人次、非法起訴15人次、非法批捕22人次、綁架712人次、騷擾1,441人次、強制洗腦39人次,被迫流離失所11人次。

2018年,據明慧網曝光的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吉林省共有9個地區777人次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非法判刑65人、非法庭審26人、非法起訴15人、非法批捕34人、綁架463人次、騷擾134人次、各類經濟迫害31人,被迫害致死1人,另有3人早前在迫害中離世,2018年才得以曝光,失蹤2人、流離失所3人。

這些迫害案例包括:松原市乾安縣法輪功學員楊寶森被公主嶺監獄迫害致死;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閻景有含冤離世;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劉淑豔12天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九台市法輪功學員於桂香老人4天被九台市馬家崗子拘留所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於全被吉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敏麗在吉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建國40天被吉林市看守所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曹洪彥被吉林監獄迫害致死。

此外,2002年3月5日,劉培柱任職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執行江澤民對長春「305」插播事件「殺無赦」的密令。對「305」插播事件參與者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在長春有線電視網中成功插播,向人們播放了法輪大法真相影片。江澤民對此極度恐慌,歇斯底里地下達「殺無赦」密令。中央政法委立即執行,隨後吉林省警察綁架了五千多名法輪功學員。

在非法大抓捕中,長春綠園區醫院醫生劉海波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侯明凱於2002年8月21日被捕後在兩天內被折磨致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重刑,其中劉成軍、梁振興入獄後被迫害致死。#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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