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委調查組已到武漢,調查李文亮事件。李文亮走了,不能告訴國家監委的調查人員,不能告訴我們,他在2019年12月30日發佈疫情消息後,被單位談話、被派出所傳喚、被認定在網上發表不屬實的言論、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被要求寫「檢查」,被訓誡,被疫情感染,住院治療直至離世,都具體經歷、遭遇了甚麼?他的感受,他有沒有感到不解、不公、恐懼、憤怒、灰心,他是怎麼面對和平復這些心情,但雁過留聲,人走了,證據還在,證據會告訴我們事實,告訴我們真相,只要我們能認真細緻的聆聽。
李文亮的訓誡書是目前我們可以看到的證據,我帶你去聽它在告訴我們甚麼。
訓誡書告訴我們,2020年1月3日,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公安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以李文亮「在網上發表不實言論、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為由,對李文亮進行訓誡,訓誡不是口頭訓誡而是採取製作書面訓誡書當場宣讀、當場由李文亮承認違法、當場由李文亮表示接受訓誡、當場保證再不發佈疫情消息、當場在訓誡書上簽字按指印的方式進行;李文亮被當場要求幹這些,有沒有提出辯解、甚麼樣的辯解?訓誡書不能告訴我們,除了訓誡書載明的內容外,李文亮承認違法、保證不再發表疫情消息,有沒有受到明示、暗示的誘導?語言和非語言的威脅、逼迫?
訓誡書也不能告訴我們,但有報道說:12月31日凌晨1點半,李文亮接到電話,要求其去武漢市衛健委。「當時衛健委連夜開會,應該是應對疫情的會議,我們醫院院領導、醫務室主任都參加了。」會議結束後,院領導詢問了李文亮消息來源,於凌晨4點多送他回家。到了白天,李文亮又去了兩三次醫院監察科,反覆被詢問消息來源以及是否認識到「造謠的錯誤」,並要求其寫一份「不實消息外傳」的反思與自我批評。李文亮回憶說,自己當時想著不被拘留就好,便簽了字。之後,醫院科室主任口頭傳達不要在網絡上發佈相關信息。(引自中國新聞周刊「李文亮去世10小時,國家監委決定赴武漢全面調查……」)。
也就是說,在被派出所訓誡前,李文亮已先被單位要求承認違法承認錯誤,單位或派出所已經向李文亮做出可能要對其拘留的告知,因此,李文亮害怕被拘留被訓誡前已經先給單位寫了檢查(關於檢查請看李文亮的檢查一文),李文亮是不是自主自願在訓誡書上簽字,答案已很清楚,但有沒有人以非法方式及手段讓李文亮認「罪」認「罰」,訓誡書不能告訴我們,但我們無須沮喪,因為,國家監委特別調查組,一定會查明事實查明真相。
李文亮在被訓誡後,再未發佈任何疫情消息,雖然,作為疫情一線的醫護人員,在1月3日被訓誡之後,在1月15日國家啟動應急響應前,他已經知道了更多更確切的疫情消息,但他作為最早吹響警示哨音的吹哨人,再未吹響哨音,為甚麼哨音墜落歸於沉寂?如果李文亮繼續吹響哨音,病毒肆播疫情蔓延的局面能不能避免,不得而知,但讓李文亮哨音墜落歸於沉寂的是甚麼,訓誡書已清楚的告訴我們,是謠言、違法這頂大帽子的壓迫,是不中止違法要拘留要受法律制裁這根大棒的威脅!
疫情肆虐的事實,證明中南派出所關於李文亮在網上發表不實言論、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違法的認定是錯誤的,武漢公安機關顯然辦了一個錯案,這個錯案可能是所有錯案中,造成後果最嚴重的,也絕對是所有錯案中,被證錯的方式最奇芭的、最讓我們痛恨的,居然是病毒證明這個案子是錯的!以上是訓誡書告訴我們的第一個方面的內容,篇幅關係,其它方面的內容,我會在以後帶你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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