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10月4日發佈一項總統公告,宣佈將暫停讓那些在經濟上給美國醫療體系造成負擔的移民入境美國。公告說,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進入美國之日起30天內獲得健康保險,或有財力支付醫療費用。申請人滿足這些要求,才能獲發移民簽證。

公告還說,新規將於今年11月3日生效,具體操作標準和執行程序將由美國國務卿制定。

不過,這份公告已經例舉了一些細節,包括介紹頒佈公告的緣由、哪些移民不受影響、哪些健康保險在簽證審批時將得到承認等。

旨在保護美國納稅人 促移民自給自足

公告說,這項舉措旨在保護美國納稅人,因為接納大量無法為自己的醫療保健付費的移民,給美國納稅人和醫療保健體繫帶來了負擔。在過去十年中,每年未補償的醫療總費用或醫院提供的無償服務費用超過350億美元。

「進入美國的移民沒有醫療保險的可能性,是美國公民的近三倍,結果造成了醫療保健費用未獲補償的問題。」公告說,「大量非公民利用了我們國家慷慨的公共衛生計劃。」「所有非公民為戶主的家庭中,至少有一人接受醫療補助。」

白宮說,特朗普總統正在努力促進移民的自給自足,不依賴於公共項目。保護美國納稅人。

今年8月,特朗普政府發佈了廣受關注的「公共負擔」新規最終版,嚴限向領取福利的貧困移民發放綠卡。獲得超過一定門檻的公共福利的外國人被稱為「公共負擔」。

另外,住房與城市發展部提出了一項規則,要求任何尋求獲得公共住房福利的人都要核實其移民身份。

哪些移民不受影響?

本公告適用於根據移民簽證尋求進入美國的外國人。不影響通過移民簽證以外的其他方式(包括合法永久居民)入境的外國人進入美國。此外,也不影響尋求申請庇護資格,難民身份,制止遣返或根據《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提供保護的人。

本公告不適用於:

(i)在本公告生效日期之前持有效簽證的任何外國人;

(ii)尋求根據特殊移民簽證(SI或SQ類別)入境的任何外國人,是阿富汗或伊拉克國民,或其配偶和子女(如果有的話);

(iii)任何美國公民的子女或根據IR-2,IR-3,IR-4,IH-3或IH-4簽證尋求進入美國的外國人;

(iv)任何尋求按照IR-5簽證進入美國的外國人,但前提是該外國人或該外國人的擔保人證明使領事館官員滿意的是,該外國人的醫療保健不會對美國的醫療保健造成重大負擔系統;

(v)任何尋求通過SB-1簽證進入美國的外國人;

(vi)18歲以下的任何外國人,但作為陪同父母的外國人若也要移民到美國,則受本公告的約束;

(vii)根據國務卿或其指定人根據總檢察長或其指定人的推薦決定,其入境將進一步促進美國重要的執法目標的任何外國人;

(viii)國務卿或其指派人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符合國家利益的任何外國人。

哪些健康保險得到承認?

新規暫緩並限制了將給美國醫療保健系統造成經濟負擔的外國人以移民簽證進入美國。除非該外國人進入美國後30天內,可在經濟上負擔美國醫療保健系統的費用,或該人將獲得以下所定義的批准的健康保險承保;或擁有合理、可預見的醫療費用的財務資源。

批准的健康保險是指以下任何計劃或計劃的承保範圍:

(i)僱主贊助的計劃,其中包括退休計劃,協會健康計劃以及1985年《綜合預算和解法案》提供的保險;

(ii)在一個州內的各個市場上提供的無補貼健康計劃;

(iii)短期限時健康政策,有效期至少364天。或直至計劃中的在美國境外進行長期旅行為止;

(iv)災難性計劃;

(v)家庭成員的計劃;

(vi)《美國法典》第10章第55章規定的醫療計劃,包括TRICARE計劃的承保範圍;

(vii)遊客健康保險計劃,該計劃可提供至少364天的充份醫療保險——或直至計劃中的在美國以外的長期旅行開始為止;

(viii)醫療保險計劃下的醫療計劃;

(ix)衛生和公共服務部長或其指定人員所確定的能夠為醫療提供足夠保險的任何其他健康計劃。

對於18歲以上的人,批准的健康保險不包括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 )下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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