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監察昨日發表聲明,譴責警方近日多宗針對義務救護員(first-aider)的濫捕個案,重申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並追究涉事警員的法律責任。

周六(21日)下午約四時半,警方於屯門V City無理濫捕7名救護員,行動期間違反相關指引,對救護員無故作出指罵羞辱,又要他們屈膝面壁,和強行綁上索帶。香港人權監察指警方的做法越權,敦促警隊馬上就有關違紀行為解釋,並懲處不法違紀的警務人員,承諾停止無理拘留或騷擾義務救護員及其他人權捍衛者。

人權監察又指,警方在示威活動中多次使用過度武力,或縱容反示威人士攻擊示威者及記者,或持不同意見人士發生衝突,受傷者眾。警方更阻撓救護車及救護員到場治療傷者、拒絕及時將受傷的被捕人士送院,又拘捕求醫者,令傷者未敢到醫院求醫。人權監察認為,義務救護員正填補此重要空缺,防止人權侵犯進一步惡化。但警方屢以執法為名,濫捕和阻嚇義務救護員為示威衝突中的傷者提供醫療協助,或以武力驅離,違反港府在載於《基本法》第39條《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載的健康權的責任,同時違反義務救護員作為國際定義的人權捍衛者應受的保障。

人權監察重申,必須立刻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包括騷擾及拘捕義務救護員等的違反人權法的行為,並循司法及紀律追究及處分所有相關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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