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續三個多月的「反送中」運動中,警方的驅散清場行動屢被質疑濫用暴力及濫捕。當中10名警暴受害者聯同民陣義務律師團隊發起「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劃」,首階段眾籌目標金額為1,000萬元法律經費,用作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及司法覆核。

發起計劃的其中六名願意公開身份的事主,包括6月12日在金鐘被橡膠子彈打中肚部的吳應武、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被多名速龍小隊成員從後拉扯以警棍毆打的吳康聯、7.14在沙田被警員近距離施放胡椒噴霧、任職朱凱廸議員助理的魯湛思、8月4日在將軍澳景林邨飯後散步被防暴警察用警棍打致頭破血流的陳恭信、8月11日在銅鑼灣被臥底警員撲倒至左手嚴重骨折的林維坤,以及9月1日在柴灣港鐵站被防暴警察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的東區區議員徐子見,昨日舉行記者招待會,交代眾籌計劃細節。他們當中三人已入稟法院司法覆核,要求警員顯示警員編號。

已入禀司法覆核速龍制服沒編號的陳恭信強調,他們最想控告毆打他們的個別警員,因為「一人做事一人當」,但警方在過去數月行動中故意不展示編號,不僅令他們難以提告,更令警員以為無需為個人行為負責,任意妄為。他指,現行制度未能有效監察警方,質疑政府縱容警隊濫權,希望透過民事訴訟討回公道。

記者會上播放了多段受害者被警方毆打的片段,陳恭信形容,抗爭者面對情況,只是警方在過去三個月濫權濫暴的「冰山一角」。

吳應武的女兒Francis在記者會上說,他們提訴只為了公義,希望以行動告訴其他面對壓力的受害人,有很多人會支持他們,亦希望對警方起阻嚇作用,「不要以為遮住個number(警員編號),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Francis說,相信包括其父在內、曾被捕的受害者都有被警方加控罪名的心理準備,但目睹警方濫權濫暴越來越嚴重,「我們不可以因為怕就不行出來」。

眾籌首階段目標為1,000萬元,由民陣義務律師團協助事主,經費將支付訴訟相關開支,包括聘請律師、醫學專家鑑定傷勢,以及一旦落訴,支付對方堂費和律師費。如果日後有更多受害者希望向警方,甚至其它公營機構如港鐵索償,他們會考慮進行第二階段的眾籌。他們對訴訟有信心,預計整個司法程序需時四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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