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昨早在本港機場被「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拘捕。據悉,黃此次被捕或因違反保釋條件,昨晚被扣押在警署,今早押解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但有消息稱,黃之鋒早前獲裁判官批准於9月8日至22日到德國柏林發表演說後,再到美國紐約接受雜誌訪問,但因法庭文件上顯示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裁判官寫了9月12日,故當黃之鋒昨日離境時即遭截停。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參與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除了特定時間能到海外參與活動外,不能離港,亦須遵守宵禁令,每星期兩次到所屬警署報到,並且不得踏入警總一帶。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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