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貴州茅台酒集團前黨委副書記、前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的部份細節被曝光,包括其大搞權錢交易,以茅台酒經營權攀附貴州省委前常委、副省長王曉光和曾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的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等。6月底,其以涉嫌受賄罪被起訴。
據報道,去年下半年起貴州官員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的問題遭到查處。在一系列案件中,袁仁國案最為典型。
文章稱,袁仁國在擔任茅台集團領導期間,奉行「我的地盤就應該我說了算」,把茅台酒各項審批權牢牢抓在手中,使其成為自家的搖錢樹,批專賣店收錢、批經銷商收錢、拆分經營權收錢、批條賣酒收錢。辦公室、家中、醫院、賓館、餐廳、停車場等,都是其權錢交易的場所。
袁仁國還放任家人、親戚及身邊人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利,其妻子、兒女、堂弟、遠房侄子等,甚至家中保姆、司機,都在袁仁國的幫助下以酒謀私獲得巨額利益。
2006年以來,茅台集團在產品營銷中採取特許經營模式。只要得到茅台酒專賣店、經銷商資格或批條,不用經營管理,轉手就能獲取巨額財富。
據調查,與袁仁國有關的「關係店」信息高達數百條,既涉及中管幹部、省管幹部,也涉及不少縣處級、鄉科級幹部。茅台酒廠所在地的仁懷市,參與茅台酒經營的124名幹部中,不少人利用親戚、裙帶關係,通過袁仁國或其妻獲取經營權。
文章指,袁仁國長期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攀附權貴、搞政治投機的工具,通過利益輸送找「後台」、尋「靠山」,為王三運、王曉光等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違規獲得茅台酒經營權提供幫助,並長期主動關照他們的經營。為了得到王曉光的庇護,袁仁國為王曉光及其親屬批了4家茅台酒專賣店,並經常主動為其增加銷售指標。
此前財新網也曾援引知情人士披露,「王曉光喜歡喝茅台,想自己開店,直接給袁仁國打電話要批條,批下來好幾家店。」王曉光收受的賄賂中,有大量價格不菲的茅台酒。
知情人士還透露,王曉光、王三運的一路晉陞均離不開袁仁國與其背後的茅台集團提供的資源,袁仁國甚至還曾為王曉光介紹過一名情婦。
今年5月官方對袁仁國的「雙開」通報指,其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大搞「家族式腐敗」;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等。
袁仁國被查前,王曉光、王三運分別於2018年4月、2017年4月落馬。今年4月,王曉光以受賄、貪污、內幕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王三運以受賄罪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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