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提出一項動議案,要求取消華為公司首席辯護律師的資格。

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周四在提交給法院的一封信中,要求取消華為公司的首席辯護律師詹姆斯‧科爾(James Cole)的資格。

檢察官沒有說明要求取消科爾擔任本案辯護律師的理由,僅表示已經提交了取消科爾資格的機密動議,並預計在5月10日前提交公開版。

目前為Sidley Austin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科爾,在2011年至2015年期間擔任司法部副部長,華府在該段期間開始蒐集華為可能違反制裁伊朗規定的相關證據。科爾於3月14日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代表華為公司及其美國子公司提出無罪辯護。

科爾拒絕發表評論,華為公司的發言人也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根據紐約東區聯邦法院今年1月24日的起訴書,中國華為公司、華為設備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香港天通科技公司(Skycom Tech Co. Ltd.,又稱星通),以及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等,被控涉嫌串謀、銀行欺詐、電匯欺詐和詐騙等罪行,違反(及共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和共謀洗錢等13項罪名。起訴書上至少有一到二名被告的姓名被塗黑,目前並不清楚其真實身份。

去年12月1日,加拿大執法人員依美方要求,在溫哥華機場逮捕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美方指控孟女涉嫌向銀行作虛假陳述,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華府已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引渡孟女的要求,溫哥華法庭定於5月8日開庭。

根據起訴書,華為公司及孟晚舟為了與伊朗交易,涉嫌向匯豐控股公司及其它銀行撒謊,稱華為與香港天通只是正常的業務關係,隱瞞華為實際上擁有香港天通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的事實。

美國認為香港天通可能是在伊朗營運的一家幌子公司(front company),指控華為利用該公司與伊朗做生意,提供美國禁運的貨物、技術和服務,並通過國際銀行系統轉移資金。

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助理檢察官所羅門(Alexander A. Solomon)4月4日在庭上表示,美方根據《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簡稱FISA),蒐集了本案被告的相關材料,他們將運用蒐集到的證據,指控被告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所羅門表示,他希望華為及其美國律師知道,美國已經收集到足以指控華為的證據。

今年3月,路透社報道,美國當局曾秘密跟蹤華為的活動,包括華為高管在美國機場時,複製他們在電子設備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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