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新修訂的《逃犯條例》草案,清楚反映政府偏幫商界,但形容商界只是感到「虛幻的安心」,呼籲商界清楚檢視條文。

政府上周公佈《逃犯條例》修訂新方案時,將適用的49項罪行中,9項商業相關罪行剔除。石書銘在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表示,雖然做法清楚反映政府偏幫商界,但是對商界來說只是「虛幻的安心」,因一個行為能夠構成不同罪行,政府仍可用剔除以外的罪名作指控,商界需要再清楚檢視條文。他又指,政府曾稱修例以不想香港成為逃犯天堂,政府剔除罪行後,有更大的誘因令觸犯商業罪行的逃犯在香港匿藏。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同意,一個犯罪行為可能觸及不同罪名。他舉例,破產罪行獲得豁免,但一個人在破產過程中,可能將財產轉移,影響債權人權益,而被控告欺詐罪。

對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聲稱,民主派到台灣「教唆」當地政府反對修例。有份到台灣游說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教唆是十分嚴重的指控」,周浩鼎並無證據,自己到台灣是要求港府儘快與台灣討論《逃犯條例》。又指,香港與大陸制度和法治水平不一致,若要解決台灣殺人案,應直接與台灣政府商討,以解決事件。

石書銘則認為,政府多次強調因應台灣殺人案而修訂《逃犯條例》,是消費事件,在家屬的傷口上灑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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