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給中國、給中國人民帶來怎樣的災難,迄今為止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都沒有徹底地反思過。根據官方數據和學者的研究,文革期間被迫害的人數眾多,海外學者研究認為,文革至少造成773萬人的死亡。
而其對文革道德方面的摧殘也是史無前例:宗教場所被大量破壞,出家人被迫還俗,有信仰者被迫放棄信仰,文物被大量焚毀,對中國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的儒、釋、道三家被批判,這直接導致了文革後中國人道德的迅速下滑。
此外,在經濟和外交方面,中國也受到了巨大影響。動盪最嚴重的1967年,工農業總產值比上年下降9.6%,1968年比上年又下降4.2%,普通百姓的生活也受到了嚴重影響。
然而,翻閱歷史檔案,依然可以發現,即便在那個荒誕、恐怖的歲月中,仍舊有一些勇敢者公開或私下質疑中共當局,比如挑戰「血統論」的遇羅克。
這其中還包括那些一度聽信毛和中共鼓動、積極投入「革命」的「紅衛兵小將」,那些普通的共鳴。當然他們的質疑,無法見容於中共當局。他們最終慘死在中共屠刀下。本文說的就是其中的幾個人。
中學紅衛兵司令被活摘腎臟
關於黎蓮的所在地、家庭情況,目前所知的很少。根據大陸《歷史的代價-文革死亡檔案》一書,她是在文革爆發後當上了所在中學的紅衛兵司令部司令,其熱情可想而知。
然而,現實中的所聞所見,使黎蓮開始對吹捧毛的林彪產生了懷疑,對「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產生了懷疑。她把自己的看法陸續寫在信中,寄給了在部隊服役的男朋友。
可誰料到,受中共灌輸「爹親娘親不如黨親」、「黨性高於人性」影響的男友,在一次提幹前夕,將這些信交給了上級領導。部隊又將信轉到了地方。黎蓮隨即被以「現行反革命罪」逮捕,在監獄中飽受毒打和凌辱。
1970年,她被判處死刑。關於其當時的年齡,有文章稱其是18歲,但也可能更大,需要知情人提供更為可靠的信息。
在被執行死刑時,她被秘密拉到了另一個城市。當押解她的囚車到達那座城市時,一輛救護車悄悄跟了上來。在兩輛車都停穩後,救護車中兩個穿白大褂的醫生匆匆地上了囚車。四名中共公安縱隊人員粗暴地將黎蓮身子扳了過去,將其臉和身子都貼在車壁上。之後,上衣往上一擼,根本不使用麻藥,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就在她的右腰處劃了一個口子。沒幾下,一個鮮活的腎被取了出來。
頭腦中想想那可怕的場景,就足以讓人恐懼。但是,那時,沒有人在乎黎蓮的慘叫。她痛得昏了過去。而醫生取完腎後,匆匆地塞進了止血的藥棉和紗布,也不進行縫合,又匆匆離去。因為醫院手術裏正有一個領導幹部等待腎移植。而且,誰又在意去給一個將死之人縫合傷口呢?!昏死過去的黎蓮隨後被押往刑場處決,結束了短暫的一生。
黎蓮被處死已近五十年,不知當年那些冷酷的摘取器官的醫生、被訓練成機器人的中共公安縱隊人員是否還活著?是否在臨終前懺悔過?而出賣黎蓮的男朋友,此生可曾心安過?他拿甚麼來償還欠黎蓮的債呢?
紅衛兵頭目質疑後 被打成「反革命」處死暴屍
與黎蓮年齡相仿的李九蓮,1946年出生,文革爆發時,是江西贛州第三中學學生、學生會負責人、校團委宣傳股長。
同當年許多熱血衝動的年輕人一樣,她在最初也積極響應毛的號召,「破四舊」,批鬥「走資派」,並當上了第三中學「衛東彪」造反兵團負責人。1967年6月底至7月初,贛州發生了大規模武鬥,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蓮在收屍時受到了刺激,開始對「文革」提出質疑。
1969年2月,李九蓮被分配到贛州冶金機械廠當學徒,這時她將自己對文革的思考寫入日記,同時還給身在部隊的男友曾昭銀的私人信件中訴說了自己對形式主義和個人崇拜的反感、對林彪政治動機和對劉少奇政治結論的懷疑。
不久,李九蓮被男友告發而被捕,並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審查。林彪出事後,李九蓮被以「敵我矛盾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而獲釋,此後被分配到江西興國鎢礦廠當徒工。
1974年「批林批孔」期間,李九蓮在贛州公園貼出了自己當年寫給男友的那封信並連續張貼「反林彪無罪」、「駁反林彪是唯心論的先驗論」、「駁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動」等6份大字報。
大字報轟動了贛州,人們紛紛寫下批語表示支持:「中國少的是李九蓮,多的是奴才!」「人民支持你,李九蓮!」「強烈要求為李九蓮平反!」4月,贛州地區有3萬人組織「李九蓮問題調查研究會」,並走上街頭,給予聲援。
然而很快,贛州地區公安局就以「現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了李九蓮。1975年5月,興國縣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從當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蓮進行了長達73天的絕食,不過由於被強制注射葡萄糖液,她並未死亡。
李九蓮被判刑後,有40多人因替其說話也被判刑,有600多人受刑事、行政、黨紀處分,全市9個中學,就有兩個中學的副校長被開除公職,三個中學的團委書記被撤職,兩個中學的工宣隊長被退回原單位,等等。
文革結束後,李九蓮因當局拒絕為其平反而繼續表示抗議。她在《我的政治態度》中,認為「華國鋒把黨政軍大權獨攬於一身」,「是資產階級野心家」,「寄希望於江青」。此外,她還寫了一篇題目為《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際》的文章,而這正是幾年後「真理標準討論」的核心議題與核心觀點。
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認定李九蓮在服刑期間重新犯有「惡毒攻擊華主席」,「喪心病狂進行反革命活動」,「公然為四人幫鳴冤叫屈」等反革命罪行,同意波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李九蓮死刑,並在贛州執行。
當天,在贛州體育場召開了公判大會,為避免她在公眾場合呼喊口號,她的下顎、舌頭被一根竹籤刺穿成一體。
之後,又進行了遊街。遊街後,李九蓮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場。讓她跪下,她死活不跪。劊子手懶得動手,一槍擊中其腿,才把她打成跪下的姿勢。她的死相很慘苦,鼻孔流著二縷黑血,半張開的嘴巴也淌著血,雙眼微睜,眉頭緊皺……遇難時,年僅31歲。
被槍決後的李九蓮,家人因為恐懼沒有敢來收屍,中共當局也拒絕將其掩埋,導致她的屍體在荒野被暴棄數日,蟲子亂爬。最後有戀屍癖的贛南機械廠退休工人何康賢,把她的乳房和陰部割下來帶回家猥褻,該人後被判刑七年。
批評華國鋒鄧小平 小學教師被活摘腎臟
前文說過,贛州地區很多人因為支持李九蓮,被判刑,被處分,其中就有贛州小學女教師鍾海源。她最初被判刑12年,後在獄中因批評華國鋒、鄧小平,被改判死刑。
據說,鍾海源在聽完死刑判決後,毫不猶豫地簽了名,然後把筆一甩,扭頭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問她有甚麼後事要交代。她平靜地說:「跟你們講話白費勁,我們信仰不同。」隨即昂首離去。
臨刑時,南昌92野戰醫院一個高幹子弟,患腎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腎。於是鍾海源在槍決前後被野蠻活體取腎,遺體則被92野戰醫院拉走,供醫生們作解剖標本。
文章《鍾海源剖腎受難日:一個「劊子手」的自白》寫道,死刑犯遭槍擊後,摘取器官一定要在人活著的時候完成,為了這個目標,中共的醫生還有一整套的操作規範,比如對死刑犯,在行刑後十五秒鐘內必須開始手術。
槍響後,鍾海源身體還沒有落地,就撲上來三、四個軍醫。「他們解下鍾海源胸前的大牌子,就往車篷裏送。……車篷架子上吊著一個簡易手術台,邊上已經有醫生,護士了。雖人影幢幢,卻紊而不亂,動作迅捷,配合默契,……血水愈加密集了,不但溢滿了車底板,還滴滴嗒嗒地濺落在地上。我聽見一位主刀的軍醫,透過口罩,含含混混地講了一句:『快點,快點,人死了』……一位五、六十歲的老軍醫,拿起一個拖把去揩底板上的血水,揩幾下,又嘩嘩地擠進一個紅色的塑料棉裏。約盛半桶,他跳下車,拎起它走到池塘邊,將血水倒進了塘裏,不一會兒,整口塘全染紅了……」
結語
黎蓮、李九蓮、鍾海源的經歷再次證實了中共的殘忍和殘暴,證實了中共活摘器官早有歷史。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一些冤案在胡耀邦的批示下,包括黎蓮、李九蓮、鍾海源等人的冤案陸續被「平反」,但人死不能復生,而且那些戕害他們的兇手,那些活摘他們器官的醫生們,並沒有受到懲罰。好在人不治天治,在天理的衡量下,沒有人可以逃脫「惡有惡報」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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