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中美貿易談判的關鍵時期,中共推出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昨起在中共人大審議。草案被指存在諸多漏洞,尤其容許中國對外商作出安全審查的舉措惹爭議。其中外商投資界定沒有訂明是否適用於港商,有港商代表對此仍感憂慮,認為有很多灰色地帶,擔憂港商地位越來越「大陸化」。
草案內容共分6章41條,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國民投資的待遇,要求外商,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但未有說明如何處理港澳台商人在大陸的投資活動。
中共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孫憲忠昨對港媒表示,港商是中國人,不應該納入外商投資法的範籌,有關問題如何安排,需要通過其它措施處理。
不過,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認為,外商投資法條例存很多灰色地帶,很不清晰。
他擔憂如果不當港商做外商,而是民企,會進一步令香港企業越來越大陸化,「港資去到大陸,樣樣受他們監管,都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
東莞港商:港企地位日趨大陸化
雖然孫憲忠稱當局對港商的政策優惠只能增加、不會減少,但劉達邦認為,中共改革開放40年來,港商在大陸的優惠待遇是越來越差,「以前有三減兩免,即港商投資大陸有3年繳半稅,2年免稅。現在已經沒有了。」
而所謂的優惠政策都有附加條件,很多都是一紙空文,執行不了。
他舉例,當局在貿易戰後,也推出一些優惠政策給港企、民企,但很難爭取到。比如他所在的東莞當局,推出「倍增計劃」,如果年利潤有盈利,就可以申請「倍增津貼」,但申請到1月4日即截止,「2018的會計賬要全年完成後才能申請,1月1日又是假期,變成只有2、3天申請,根本來不及。」
另外,早前推出機械人化的優惠,又要求買東莞製造的機械人手,「東莞本地生產機械人手少,質量又達不到我們的要求,所以就無法享用這個優惠」。
外商不滿草案 憂遭當局審查
外界認為今次推出新法,是中方在中美貿易戰中作出讓步,但仍出現諸多漏洞,包括對防止中共政府侵犯外國企業的利益,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而禁止要求外商轉讓技術方面,亦無訂明包括中央政府。
中國歐盟商會表示,「外商投資法(草案)」語言含糊,會給監管機構太多的裁量權,此外,法案中強調「行政手段」或可讓官員們自由的使用其它的施壓策略。
中美貿易全國委員會副主席Jacob Parker批評,最新版本的草案並沒實質修改。另有外資企業表示,有些公司會參與影響中國國家安全的交易,認為法案在監管審查方面,措辭過於空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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