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邶風.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筆者用這麼多的篇幅講解第一章,就是想說,本詩的作者在第一章中通過一個正史中記載的真實故事告訴古代的讀書人,打仗的要素,天時及地利都非常重要。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部隊跟隨公孫文仲大夫出征,又與陳國及宋國的軍隊會合;(東門之戰後)公孫文仲大夫還不讓我們回國,我們心裏都很擔憂。
這一章的前兩句講的是衛國軍隊客場作戰的不利因素,而後兩句就開始講戰爭三要素中的「人和」了,人和也就是戰前的士氣。四國聯軍的指揮官均不甘心東門之戰的無功而返,所以派人去魯國請求援助。而公孫文仲大夫本來答應士兵們打完仗就可以回國的,但現在說話不算數,因此遭到衛國軍隊官兵的埋怨,士兵們也憂心忡忡,因為家鄉莊稼的收成今年肯定不好。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回到陳國聯軍的原先駐紮地)因為我們(衛國軍隊)的駐紮地被換來換去,結果在換駐地時我把馬匹弄丟了。我找了很久,才在樹林的那一頭找到了。
這一章還是在講衛國軍隊士兵的士氣低落,換駐地時牽著馬匹,馬匹上還馱著行李等物品,由於心不在焉,居然連馬匹丟失了都不知道。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戰場上生死離合,我們大家現在執手相約:戰鬥時要同生共死,謹以此為誓。(這一章的詩意順序應該是:死生契闊,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與子成說。)
據《左傳.隱公四年》記載,季夏六月,陳、蔡、宋、衛四國聯合伐鄭。東門之戰圍攻五日無功而返後。四國聯軍並沒有解散,而是由宋國宋殤公出面,派使者去魯國請求出兵援助,但魯隱公不同意出兵。宋國使者又找魯國的大夫羽父關說,羽父向魯隱公再三請求,才得以帶了一個師的兵力代表魯國出戰(周制,一個師的兵力為二千五百人)。羽父(魯國貴族,姬姓,名翬[揮],字羽父)為魯隱公的近臣,魯國又是當時的大國,所以此次聯軍的總指揮為羽父。由於此戰的發起國為衛國,所以羽父及其他諸侯國的指揮官都要求讓衛國軍隊打前鋒,而這一次鄭國也表明了要迎戰,不再堅守不出;衛國的士兵本來就軍心不穩,大家都在埋怨公孫文仲大夫「不我以歸」;不僅是「憂心有忡」,而且還「爰喪其馬」。衛國的士兵聽到要他們打前鋒的消息後,就發生了戰前士兵相約要互相照應,生死與共的事情。
其實,這恰恰說明了衛國軍隊士氣低迷到了極點。因為周禮中規定,打仗時同伍的士兵必須同生共死,打敗仗時,同伍的士兵要麼都戰死,要麼都逃回來。如果只有一兩人逃回來,那麼逃回來的人要被重刑伺候,基本上是死路一條。《左傳.昭公二十一年》:「不死伍乘,軍之大刑也。」這是說同一輛戰車上的士兵及同伍的步兵,要死就一起死,絕對不能單獨逃命,不然回來就是被軍中的大刑伺候,可能比死了還難受。
很多古代的戰鬥陣形,是以伍(五位士兵)為基礎單位構成的,戰鬥激烈的時候,同伍的士兵只要有一個逃跑,就像自行車掉鏈子一樣,那會讓其餘四位戰友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同伍的士兵即使是第一次參加戰爭,入伍時也要在百夫長的帶領下進行小規模的基礎戰陣演練,個體士兵只要掌握同伍中的基礎站位、協調刺擊、協調抵擋等動作即可;伍長會看、聽千夫長的命令並協調同伍士兵作戰。不然的話,在冷兵器時代,一盤散沙的隊伍人數即使多出幾倍,與形成陣形的軍隊打仗也只有送死的份。
衛國的這支軍隊,不是一形成建制就上戰場,而是經過了一個多月的長途行軍,經過了東門之戰的洗禮(雖然那一次沒有真正打起來),到了秋季又再次上戰場,而且此次是五個國家打一個鄭國。基本的戰爭規則已經很清楚了。所以,同伍中的士兵在戰前還要互相「執子之手」發誓要「與子偕老」,這是相互不信任的表現。
古代的道德高尚之士,惜言如金,不說話則已,說出的話就是算數的(一言九鼎),不需要發誓,也不會隨便發誓。同伍的士兵,如果士氣高漲,從對方的眼神及表情中都能看出必勝的信念或視死如歸的剛毅,更不須戰前發誓。何況還有軍令及軍法在那呢!
本詩從第二章開始就在講衛國士兵們心態的變化,及士兵的士氣如何低落。而士氣的低迷就造成了第五章結果。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指同伍的士兵)你為甚麼逃離戰場啊!還讓不讓我活啊!天哪!你們為甚麼不講誠信啊!我也不講信用了。
這是講戰鬥打響後(東門外平原上),衛國的軍隊跟鄭國的軍隊先打起來。由於鄭國軍隊有祭足、原繁、洩駕這三位春秋初期的名將指揮,所以衛國軍隊沒堅持多久,就兵敗如山倒,士兵們哪還記得戰前的誓約,只恨爹媽少生兩條腿,紛紛丟棄武器逃跑。孔穎達《毛詩正義》評論曰:「然則以州吁恃兵安忍(倚仗武力且對百姓安於殘忍),故眾叛親離,由是軍士棄其約(誓約),散而相遠(指四散逃命),是以在軍之人(還在戰場上的人)傷其不相救活也。」而《左傳.隱公四年》作者引用魯國大臣眾仲的評論說:「阻兵無眾(倚仗武力卻沒有老百姓的支持),安忍無親(對百姓安於殘忍[指隨便徵發徭役及發動戰爭],則沒有歸附之人),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不正義的戰爭就如同火),弗戢(不予以制止或撲滅),將自焚也(將會焚燒到自己)。」
衛國軍隊潰敗後,如果不是陳、宋、蔡、魯四國聯軍的大部隊壓上來抵擋住鄭軍的攻勢,衛軍有可能全軍覆沒。即使這樣,聯軍也只是擊退了鄭國的步兵,在戰車的對攻方面還略遜一籌。鄭國軍隊收兵退回城裏後,聯軍的幾個指揮官一合計,攻城就不用想了,再打下去,被鄭國的軍隊抄了後路,有可能全部都留在了鄭國。因為鄭國在當時算大國,依周制有三軍(每軍一萬二千五百人),國都至虎牢關一帶有兩個軍的兵力。而在鄢陵城一帶還有一個軍,由鄭國的名將曼伯、子元指揮,隨時都有可能抄了聯軍的後路或破壞聯軍的給養路線。
由於諸侯國國君的籍田都在東郊,有一百畝。當時剛好是秋收的時節,所以聯軍就把這一百畝的禾收割了,各自撤兵回國。而衛國軍隊由於之前就潰不成軍,收割稻田的事情都沒份參加;不僅死了很多人,還沒撈到一點好處。其餘四國聯軍雖然搶了點稻穀回國,可是與其勞師動眾、損兵折將相比,這點好處幾乎可以忽略不計[6]。
衛國的州吁也因此更加得不到衛國人的認可及支持,此戰慘敗的一個多月後,他就被原衛國的上卿石碏設計殺了。
〈擊鼓〉這首詩通過講述魯、衛、宋、陳、蔡五國聯軍兩次(第一次只有四國)伐鄭的故事,說明了戰爭中「天時、地利、人和」的重要性。魯國的卿大夫官羽父在指揮聯軍的第二次戰役時,在天時對等,地利缺失(客場作戰)的先決條件下,用士氣最差的衛國軍隊打前鋒,是非常愚蠢的決策。因為衛國軍隊一潰敗,四國聯軍士氣也受影響,鄭國軍隊士氣高漲,此消彼長,聯軍不損兵折將才怪呢。
因此,孔子在《春秋》中特地給此戰的總指揮羽父起了個外號為「野雞大帥[7]」;現代人給一些無資質、誤人子弟的大學起名為「野雞大學」,可能就是從孔子那學來的吧。
[附註6]《左傳.隱公四年》:「(秋)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除衛國外,四國聯軍即使平分,各得二十五畝稻田的收成。還不夠每一支軍隊出來這一趟的糧草呢!
[附註7]孔子《春秋》:「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翬」雖然是羽父的名,但孔子卻不依慣例在前面加上「公子」二字,那麼「翬」的本意即為「野雞」。因此《左傳.隱公四年》作者特地給孔子的這段話做了說明:「故書曰『翬帥師(野雞大帥帶一個師的兵力)』,疾之也(諷刺羽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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