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邶風.凱風》
凱風自南,吹彼棘心。
棘心夭夭,母氏劬勞。
凱風自南,吹彼棘薪。
母氏聖善,我無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
有子七人,母氏勞苦。
睍睆黃鳥,載好其音。
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齊桓公不僅不立文羋之子為太子,還以文羋跟王姬不同姓為藉口[3],不承認文羋的地位是右媵(相當於世婦)。以無嫡子為藉口娶了徐國國君的女兒徐嬴為二夫人(同樣有陪嫁),並與徐嬴也舉行「同牢而食,合巹而酳」的成婚儀式,這是嚴重違背《周禮》相關規定的行為。可是,徐嬴沒有生孩子,齊桓公還不悟,過了幾年又娶了三夫人蔡姬(蔡國國君的女兒,同樣有陪嫁),蔡姬還是沒有生孩子。《左傳》及《史記》都記載了齊桓公違反《周禮》規定的事情[4]。
即使這樣,齊桓公還是不滿足,又給了六個自己寵愛的女子如(同)夫人的待遇。而文羋的地位卻每況愈下,特別是王姬去世後,文羋從原來的世婦待遇,一直下降到妾室。文羋所生的七個孩子的地位也因為母親地位的下降而相應降低,大兒子原來在國都中當上大夫,後來被貶為到六鄉去當士官。即使這樣,文羋都任勞任怨,也不允許自己的孩子跟其他人爭權奪利,更不允許他們在家庭內外跟人說任何抱怨的話。
古代諸侯國君的妾也是很辛苦的,每年的季春三月開始要跟夫人到桑田勞作,養蠶吐絲,染絲及織布製衣,不僅要做份內的活,而且當夫人身體不好時,夫人的活也是文羋幫忙做(因為一些《周禮》中精華的傳承,比如夫人專用的織布製衣設備,一般人根本不允許看,也不懂得如何配合口訣使用。)文羋回來還要教養孩子,所以是相當辛苦的。
事情就發生在公元前643年的季春三月,文羋的第七個孩子已經十歲了,依照《周禮》的規定,周朝時期的孩子到十歲就要去小學讀書並在學校寄宿,每月的朔望之日可以回家省親。而諸侯國君的所有兒子都可以在國都小學及大學讀書,但在初次報名時必須得有諸侯內府的印信為證。原來此印信為嫡夫人王姬掌管,王姬沒有妒嫉心,文羋又對王姬很尊敬,因此王姬跟文羋的關係挺好。王姬去世後一應事務都由徐嬴夫人掌管。(當時三夫人蔡姬已經因為一件玩笑的事情被齊桓公趕回娘家,而蔡國國君一怒之下將蔡姬改嫁與他人,讓齊桓公戴上綠帽子。詳情請參看《史記.齊太公世家》)
每年的仲春二月是開學的日子,文羋本來沒覺得會有麻煩,所以提前幾天去徐嬴夫人的住處討印信,結果連門都沒得入,下人直接告訴文羋說徐嬴夫人不見她。而回來後的幾天,孩子看到其他的小夥伴都去上學了,就哭著要母親讓他去上學。文羋又去了徐嬴夫人住處幾次,依然沒有見到徐嬴。就這樣拖到三月初,孩子每天吃完飯也不說話,就對著天空發呆。文羋看在眼裏急在心裏。文羋的其他六個兒子有四個已經在齊國為官,有兩個在國都大學讀書。眼看第二天就是要去桑田勞作的日子,文羋為了徐嬴考慮,不想把事情公開化,因為如果當著家族所有婦女及記事女官的面跟徐嬴討印信,徐嬴夫人肯定會被所有的人認為做錯事了,這事情會被記錄下來。文羋的孩子再怎麼說也是齊桓公的兒子,像齊國那樣的大國,齊桓公就如同姜姓這個大家族的族長,家族還有宗老、家臣、家將、家丁等,這些人的孩子都可以去上學。其實,文羋如果心地不是那麼善良,直接到家族宗老那去反映此事,把事情鬧大,徐嬴夫人也很難下台。或者文羋沉得住氣,到傍晚時徐嬴也要派人把印信送來。
文羋不想把事情拖到第二天,抱著一顆為他人考慮的善心,又去找了徐嬴一次,而這一次徐嬴終於見了文羋。徐嬴自己沒有生孩子,而文羋一個地位低下的妾,卻給齊桓公生了七個兒子,所以見到文羋就有氣。以前王姬在的時候,徐嬴拿文羋沒辦法。現在終於逮著機會了,所以徐嬴夫人就狠狠的數落文羋,而且是當著很多下人的面,徐嬴一直教訓了文羋一個多時辰,眼看太陽快要下山了,文羋不敢吭聲,但心裏越來越急,以為徐嬴夫人不肯給印信,在徐嬴夫人說話停頓的時候,忘記了行禮,低頭輕聲地說了一句話:「求夫人給個印信吧。」
這句話一出口,就壞事了,因為文羋犯非禮了。根據《周禮》的規定,父母親或長輩、家族中地位高的人,在跟子女、晚輩或地位低的人訓話時,地位低的人絕對不能插嘴,更不允許爭辯,必須垂手恭聽,在長輩示意可以說話時,還必須先行禮再說話,而且說話時也要先誠心感謝長輩對自己的教訓,即使被長輩誤解,也不允許與長輩或地位高的人爭辯。在朝廷中也是如此,天子或諸侯國君說話時,臣子不能插話,輪到大臣說話時,必須由地位高的人先說,地位相同則由年長的人先說話,說話前都要先行禮。在那種年代,即使是庶人,在正式場合都會先行禮再說話。
當時徐嬴夫人就讓人將文羋身上的穿戴全部除去,換上庶人婦女的衣物,關在一間小屋中。讓宮中的女官來核實此事,不說原因,只說文羋頂撞夫人,犯非禮。女官來找文羋核實時,文羋也不敢解釋甚麼,只是哭著認錯。
第二天,齊桓公就下令將文羋和她的七個孩子貶為庶人,讓文羋帶著七個孩子回楚國,而且是淨身出戶,除了隨身庶人的衣物外,超過庶人穿戴及使用的東西全部不能帶走。可憐的文羋與她的七個孩子,驟然遭到如此重大的變故,恍恍惚惚地走出國都,文羋就走不動了。幾個年齡大的孩子一起動手給文羋製作了一個簡單的步輦,抬著文羋,牽著小七,離開了齊國。由於當時魯國與齊國交惡,七個孩子畢竟是齊桓公的兒子,擔心被魯國的人扣押。所以他們不敢途經魯國,而選擇途經衛國的路線。〈凱風〉這首詩就是他們到達衛國的浚邑時(孟夏四月)七個孩子創作的,並以此詩來寬慰母親悲傷的心情。
(待續)
[附註3]
摘自〈碩人〉賞析:依照當時各諸侯國的聯姻約定:「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公羊傳.莊公十九年》)」這是說,比如衛莊公娶齊國的女子莊姜為正妻(嫡夫人),與齊國同姓的諸侯國中願意加入聯姻的,由另外兩國各送一名貴族女子(一般均為國君的同姓至親)給衛莊公做滕(分別為左媵及右媵),而且莊姜還要有同胞妹妹(古代稱娣或女弟)或同胞長兄的嫡生女兒(姪或姪女)至少一名做陪嫁(以姪娣從)。除此之外的隨嫁女子,都沒資格稱為陪嫁。《周禮》還規定了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立繼承人:「禮,嫡夫人無子立右媵(之子);右媵無子立左媵;左媵無子立嫡姪娣。(摘自漢.何休《公羊傳》註疏)」
齊桓公娶王姬時,因為王姬是天子的女兒,屬於下嫁,所以左右媵不一定要出自姬姓諸侯國的國家,姪娣更不用是嫡生的。左右媵的人選只要看當時各方勢力的運作即可,最好是得到朝廷三公之一的推薦,楚文王就是採用了這個方法。
齊桓公在剛娶王姬和文羋的前十年,還是承認文羋右媵的地位的。等到他再娶時,就反悔了。
[附註4]
《左傳.僖公十七年》:「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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