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持牌負責人員(Responsible Officer,簡稱RO),薪酬每月可達60,000港元,相等4倍香港人均月入中位數。這個人工還只是掛單,不參與公司營運,如果包括正式投入工作,則可達10萬港元,難怪市場正熱論RO比會計師值錢,一聽見當RO就馬上聯想到美好錢途。
門檻偏高與眾不同
證監會(SFC)規定所有持有證券交易牌照公司,最少聘請兩名RO,申請時需在過往6年內具備3年行內經驗,並要求起碼2年管理經驗,因此找尋RO不是觸手可及那麼容易的事。獵頭公司博賢雅思集團的聯合始創人William表示,市場年增400名RO需求,令薪水飛升。
近年內地來港搶灘的金融機構急增,為找RO絞盡腦汁,與本地中小型金融企業互搶人頭。問題是即使老闆有意提拔你去當RO,證監會亦必先審查申請者的履歷(包括清楚列明學術及行業資格和經驗),以及持牌紀錄和資料(包括海外機構資格)等,過程嚴謹,接著還要考試或上課補充RO知識,方可正式獲得RO頭銜。
此外,為了加強持牌法團高級管理層問責性,證監會去年推出核心職能主管(Managers-In-Charge,簡稱MICs)制度,把一眾中層管理人員加進MICs行列,包括風險、財務及IT主管等,強調金融機構中後勤人員質素的重要性。由於這些都是證監會的要求,金融機構戰戰兢兢,不敢怠慢,匆匆作出回應,不少人「黃袍加身」,搖身一變成為MICs以至ROs。
風光背後責任重大
世上沒有免費午餐!既然RO收入豐厚,但所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證監會明文規定董事、ROs和MICs有責任維持良好的企業操守及營運程序。換句說話,公司一旦爆鑊,ROs隨時「上身」,即使錯可能不在其本人。
平安證券RO岑思慧一身管理多個職能,因內部監控缺失,包括15個新增客戶沒有住址證明、沒有制訂有關防止洗黑錢活動的內部監控程序等,2015年被證監會於上訴審裁處撤銷其RO資格。證監會為確保市場秩序,近年頻頻出手,金融機構及個人被調查和罰款個案數不勝數。
RO最重要是有擔當,盡力為公司做好監控工作,杜絕任何違規行為,貫徹始終。享受月入10萬港元之餘,他們必須幹好本份,妥善監控部門活動。收入與付出理應成正比,而不是掛上頭銜閒著白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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